《多情劍客無情劍》

本文轉載自《古龍傳》

多情無情

             人若多情,
               憔悴憔悴……
           人若無情
             活著還有何滋味?

《多情劍客無情劍》應是古龍小說中最令人感動的一部。雖然全書一片刀光劍影,卻始終飄蕩著斬不斷理還亂的情絲縷縷。全書的重點只是一個“情”:字。
     
首先是憤世之情。

作者描寫了上個顛倒的世界一善惡顛倒,真假顛倒。所謂大家公認的俠義之士,個個都是自私奸詐之徒、趙正義,這位人稱“鐵面無私”的趙大爺,開口閉口全是冠冕堂皇的語詞,儼然是江湖的發言人,是正義的化身。然而,卻陰險自私。正如鐵傳甲所言:“世人眼中的小人,固然未必全都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又有幾個是真君子呢?”

在捕殺“梅花盜”事件中,這幫俠義之士的嘴臉暴露得最為充分。他們其實垂涎於美色與財寶,卻非要把自己“說成為民除害。說什麼:“黃金美人,等閒事耳,只不過是為了要替江湖除害而已。”所以,當阿飛殺死了梅花盜并被林仙儿證實時,卻沒有一個人承認他。道理很簡單,田七爺與趙大爺這樣的大俠怎肯將梅花盜讓給一個初出茅廬的少年人。阿飛想要成名,最好先學會听話,將出風頭的事都讓給那些大俠們,這些大俠們就認為他“少年老成”,是個“可選之才”。再過十年二十年,等到這些大俠們都進了棺材,就會輪到阿飛出名了。

這就是所謂的江湖,其實也就是所謂的社會,哪有什麼公理可言。一些人挾持著堂堂正正的名分,用一些空洞但動听的理由,比如“為民除害”,“為正義而戰”之類,就能理直氣壯地扼殺他們看不順眼的人。

更可怕的是真情的喪失,人與人之間只有利用與被利用的關係。這在後半部關於金錢幫的描寫中,表現得最透徹。上官金虹為了利用荊無命,連後者殺了他的儿子也不為心動,因為他認為,只有無情才能必勝。他與任何人的關係都是如此,只有功利的權衡,而絕無情感的滲入。

古龍在這部小說中,寫出了對於人性的絕望之情,更確切他說,對於我們這個社會公認的道德觀點之質疑。他甚至認為人不如虎狼人因為虎狼只有餓了才殺人,然而人卻可以不為什麼而殺人。他更以夸張的筆墨將那些世家子弟、上流社會的各色人等,寫得一無是處,全是虛偽的卑劣之徒。

如果從心理分析角度而言,這是作者以文字編織的幻像來實現他的心理補償。是否與他少年時代的遭遇有關?或是與他成人後作為一名武俠作家被正統文學界排斥有關?

其次是男女之情。

古龍將李尋歡與林詩音、孫小紅、玲玲之間,阿飛與林仙儿之間,林仙儿與其他的男人之間的感情,寫得回腸蕩氣。即使是一些小插曲,也令人百般回味。

例如,薔薇夫人與孫逵、花蜂之間的孽緣。本來,薔薇夫人與花蜂私通,因懼怕她丈夫的重責,便設計勾引孫逵,慫恿他帶自己逃跑,然後再甩掉孫逵。沒想到,薔薇夫人與孫逵日久生情,反將花蜂打成殘廢。最後,三人全為了所謂的寶物慘死。

再如,胡媚臨死前看到她的情人楊承祖怯懦的樣子,想到他從前的山盟海誓,說什麼“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甜言蜜語。不禁悲從中來:

什麼叫做情?什麼叫作愛?一個人活著又有什麼意思?真不如死了反倒好些,也免得煩惱……於是,她假意讓她的情人來殺死她。楊承祖臉色立刻變了,顫聲過:“你……你這是什麼意思?你難道想害我?”
胡媚凄然笑道:“你對我雖是虛情假意,我對你卻是情真意濃,只要能死在你的手上,我死也甘心了。”
楊承祖全身發抖,突然狂吼一聲,大罵道:“你這妖精,你好毒的心腸!”
他狂吼著奪過那把刀,一刀砍在胡媚脖子上,鮮血如箭一般的飛濺而出,染紅了楊承祖的衣服。他喘著氣,發著抖,慢慢地抬起頭。每個人的眼睛都在冷冷地望著他。夜色凄迷,不知何時起了一片乳白色的濃霧。楊承祖跺了跺腳,反手一刀向自己的脖子上抹了過去。他的尸体正好倒在胡媚身上。

這血腥的一幕,將愛與仇恨烘托得懾人心魄,愛與恨又如何可以區分得清?

在這部小說中,古龍將男女的情愛化作枷鎖,使一個個英雄委靡不振,只有拋掉這枷鎖,英雄才有自由的天地。

然而,人又怎麼能夠沒有男女之情,就像《聖經》上說:

               愛的力量可與死相比,
               情與死的本身一樣強烈。
               它迸發出火焰,             
               燃成熊熊之火。
               水無法將它澆熄,
               洪水也不能將它扑滅。

李尋歡扔掉了林詩音這副枷鎖,不還是有孫小紅這副枷鎖在等著他?

與古龍的其他小說一樣,這部小說中的男女之情,也只是情人之愛,或肉欲之愛,唯獨沒有夫妻之愛。看來,古龍自身是一個浪子,他作品中的英雄也是浪子。

還有朋友之情。

作家林耀德說:“情人之間因為忘怀一切而醺醉,朋友之間則因瞭解彼此而悲喜。人類生命中的世界景觀,除了親人、愛人之外,朋友佔据著重要的位置。

在李尋歡、阿飛這樣的人眼裡,豈止是重要的位置,而且是最重要的位置。

為了朋友,李尋歡連心愛的女人都可以拱手讓出。阿飛儘管迷戀林仙儿,但一听到李尋歡處於危險之中,即毫不猶豫地前往。用李尋歡的話說:為了朋友,哪怕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鐵傳甲為了朋友的名聲,宁愿自己受冤屈,乃至死亡,也不肯為自己辯白一字一句。這才是真正的俠義之士,真正的人間友情。

然而,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擔當得起“朋友”兩字。有些人你與他相處很多年,仍如陌生人;有些人陌路相逢,卻能肝膽相照。有些人滿面友善,熱心助人,卻笑裡藏刀;有些人冷漠古怪,獨來獨往,卻有一顆善良的心。

人心難測。人是一個謎。

難怪古龍常常說,一個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會是你最可怕的仇敵,但一個可怕的對手,往往也會是你最知心的朋友。因為有資格做你對手的人,才有資格做你的知己。

這是李尋歡們的矛盾,也是古龍的矛盾:一方面如此執著於友情的偉大,另一方面又常常流露警戒之心。每一個人都渴望被理解,然而,理解又是多麼不容易。

愛情是緣份,友情又何嘗不是?

李尋歡與阿飛、郭嵩陽一見如故,相互尊敬,鐵傳甲與阿飛也是如此。不需要理解,甚至不需要時間,就能從心靈深處信任對方,這就是朋友。

上官劍虹與荊無命是另一類的人,是只能稱作梟雄的人。但站在他們的角度,他們之間的友情難道不夠深厚真摯,乃至到了變態的程度?活著,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別人。這也許不能算作崇高,卻是人與人之間難得的情誼。

還有中原八義那種為了朋友視死如歸的神態、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像。

除此以外,書中還寫了父子之情、母子之情,不過,最精彩的仍是男女之情與朋友之情。全書不時流露出作者的迷惘:情為何物?無情是什麼?有情又是什麼?

這不是作者個人的迷惆,也是人類有生以來的共同迷惆。佛教延續了幾千年、要參透的還不是一個“情”字?不過,誰又能說自己已經參透?

夜笛伴著悲歌:

        何必多情?
        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入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別人成雙成對,
        也勝過無人處暗彈相思淚……

李尋歡則低吟:

        花木縱無情,
        遲早也凋零,
        無情的人也總有一日憔悴。
        人若無情,
        活著還有何滋味?
        縱然在無人處暗彈相思淚,
        也總比無淚可流好幾倍。

其實,無情也罷,多情也罷,人無法超越他(她)自身,他(她)被註定要這樣生活下去,被註定要相遇這樣一些故事。

李尋歡的言語不時露出禪機,不過,他那麼哀哀怨怨,那麼為情所困,离澄澈的禪的境界還很遠。

英雄梟雄

             英雄是什麼樣的人?
                 是完人,
           還是敢於承擔的平凡人?

古龍作品中有三位英雄最廣為人知,一是小李飛刀,二是楚留香,三是陸小鳳。最可愛的是楚留香,最不可愛的是小李飛刀。為什麼?

先看小李飛刀的來歷。

小李飛刀真名李尋歡,因為他擁有一把“例不虛發”的飛刀,江湖上稱他為“小李飛刀”。他的飛刀真是神乎其神,匪夷所思,沒有任何招式,剎那間制敵於死命。

          刀光一閃,
          小李飛刀已出手,
          刀已飛入他的咽喉
          沒有人看到小李飛刀是如何出手的。

這是作者慣用的句式。小李飛刀輕易不出手,但一出手,就是這麼幾句迅捷有力的語句一,別無他話。

與其他英雄不同的是,李尋歡出身名門,他的祖父、父親以及他自己都是探花。他本來過著优裕自在的生活。可是,因為有一次遇難,龍嘯云救了他一命,從此命運的航道完全改變。

當他得知龍嘯云愛上他的情人林詩音時,為圖報恩,他故意縱酒嫖妓,激怒林詩音。又讓林去照顧龍嘯云,成全了他們兩人,還將自己的財產全部送給了他們。

他离開家鄉飄泊了十年。歲月的風塵卻不能掩去林詩音的倩影,他沉醉於對她的無盡思念之中。一喝完酒,他便用小刀雕刻她的肖像。不知刻了多少個。

十年後,他已是眼角布滿皺紋的中年人,拖著病態的身軀返回家鄉。他自己都說不明白、為什麼要回來?

這時,林詩音已為人母。他的朋友龍嘯云與其他的“俠義之士”,卻暗中設計欲置他於死地。小李飛刀蒙受屈辱,又擺脫不了對林詩音的愛,身心憔悴,愁腸百結。        

《多情劍客無情劍》全書以李尋歡為主要角色,通過他渲染那種飽經風霜,孤獨無奈的悲哀,也通過他去塑造一種正氣凜然,善良剛直的精神。作者達到他的目的了嗎?

我們讀第一遍時感到李尋歡很值得同情,很為他感動;讀第二遍時卻感到李尋歡是自找苦吃,莫名其妙;讀第三遍時就感到李尋歡不僅不可愛,甚至有點惹人討厭。

重復開頭提出的問題:為什麼?

首先,李尋歡出於義氣轉讓林詩音,表面看來頗有英雄氣概,大俠風度,實際上則荒謬絕倫,違背人性。

李尋歡推重友情,認為“朋友如兄弟”,無可厚非,但女人卻不是“衣服”,也不是其他別的什麼東西。什麼都可以送給朋友,但有一樣是絕對不可以的,那就是愛你的或不愛你的人。因為你沒有這樣的權力。

李尋歡誤認為自己擁有這樣的權力,采用了自以為是的方法,硬是將林詩音推向龍嘯云的怀抱。如果林詩音對李尋歡沒有怨恨,那她就不是正常的人了。

更可厭的是,既然要顯示義氣,要讓朋友得其所愛,卻又耿耿於怀,纏纏綿綿,藕斷絲聯。又是雕刻林詩音的像,又是回到家鄉找她,甚至還要守在她的屋外保護她,又是哀哀切切覺得天下人都負了自己。實在是莫名其妙。

林詩音一家的不幸,李尋歡自己的落拓,難道不正是李尋歡自己一手造成?他卻還要扮成潦倒落魄的才子和英雄,要人家同情他理解他,好像人人都欠了他一份債似的。

更為重要的是,作者想把李尋歡寫成完人。但通讀全書,見不到李尋歡有什麼比阿飛、郭嵩陽等人更偉大的英雄行為,但奇怪的是,大家見了他,要麼崇拜,要麼愛慕,好像他的臉上真有一股懾人的感染力。

實則上,這些人只是先入為主。以孫小紅為例,她只是從小听過李尋歡的故事,什麼故事呢?無非是李尋歡將情人讓給朋友的事,無非是甘愿作浪子不當公子的事。但她像著了魔似的,對李尋歡不僅信任,毫無保留地信任,而且芳心暗許,非他不愛。

小說的敘述完全沒有提供足夠的邏輯根据。但作者就是這樣寫了,因為他已經先入為主地將李尋歡作為一個完人,一個十全十美的英雄,一個人人愛戴的偶像。這倒真有點像現實生活中的“偶像崇拜”現像,只是根据外形,根据歌聲,人們就能將自己的情怀傾注在所謂的“偶像”身上。李尋歡的形像,極端地反映了古龍那種渴望被崇拜的自戀式英雄傾向,就因為他是李尋歡,所以,大家都崇拜他。

因為是完人,李尋歡處處要表現崇高。然而,他每每表現所謂的崇高,都只不過想在道義上凌駕於別人之上,顯示自己人格的高尚。

人當然應該追求崇高,但人更應懂得對於別人自尊心的愛護與尊重。當李尋歡以施舍的態度對別人表現所謂的俠義之際,他有沒有考慮到龍嘯云的自尊與人格呢?當對別人的輔助說明是以怜憫或居高臨下的態度而施行的,那麼,這種輔助說明實質上是對他人的侮辱。所以,李尋歡的許多言論都裝腔作勢,既不高明,也不自然。

李尋歡對荊無命說:“我這一生,從未殺錯過一個人!”這番自信與理直氣壯讓人毛骨驚然。哪一個獨裁者不認為自己代表著真理,可以隨意操縱別人的生命?哪一個人能夠真正區分好人與壞人?如果這個社會的公正由某些李尋歡式的英雄主宰,憑著的只是所謂的一腔熱血,一身正氣,那麼,這樣的公正仍是不可靠的。因為再偉大的人,也會有不可超越的弱點。

無論是怎樣的聖人或智者,要是有李尋歡這樣的想法,都是危險的。因為這種想法把自己擺到了全知全能的地位。然而,熟識人類歷史的人都明白:并沒有一個外在的上帝。

作者的本意是想讓讀者最同情最尊敬李尋歡,而實際上,我們的感受卻是,李尋歡除一手飛刀漂亮之外,做人實在不怎麼漂亮。

阿飛對他的一番責難千准萬確:“你以為你是什麼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的命運?你根本什麼都不是,只是個自己騙自己的傻子,不惜將自己心愛的人送進火坑,還以為自己做得很高尚,很偉大!”

李尋歡,名揚天下的“小李飛刀”,只不過是一個神經質的,領袖欲旺盛的自戀狂,是一個以其“無私”而成其私的家伙。

阿飛是作為李尋歡的配角而描寫的。但他實在比小李飛刀可愛一百倍,比小李飛刀更像個英雄的樣子。

阿飛出現在雪地上時,作者將他比作一匹孤獨的狼,後來又多次以狼比喻他。他的身世神秘,無人知曉,仿佛天上突然掉下一個人,闖進江湖。

据小說中隱隱約約的暗示,阿飛是個私生子,他母親大概有一段凄美的情史,遠避塵世,在荒野中將阿飛撫育成人。阿飛16歲那年,他母親即舍他而去,與世長辭。留下的遺言是: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恩惠。

然而,阿飛离開原野後即碰上了李尋歡,他孤做冷漠的心靈從此充滿了友愛和溫情。阿飛之所以比小李飛刀可愛,就在於他活得率真、質朴,還有人的弱點。這種弱點不僅沒有遮蓋他的光芒,而且更使他的形像感人肺腑。

阿飛迷戀林仙儿,明明知道了林仙儿的放蕩行為,仍克制不了自己的愛情。這是初戀的盲目與美麗。因為女人,一個英雄變成一個平凡的人。因為擺脫了女人,一個平凡的人又成為英雄。

阿飛最終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長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但李尋歡認為他的真正意圖是去尋找某個隱居的高人,因為据說阿飛的身世與某個隱居的高人有關。他的身世到底如何?始終是一個謎。

郭嵩陽、呂鳳先、荊無命都是阿飛式的少年英雄。他們都受過林仙儿的誘惑,呂鳳先還因此毀了一生。

郭嵩陽最為光彩照人。他與李尋歡比武一場戲,精彩絕倫。他是個真正的武士、俠客,將武功看作自己的生命。為了朋友,他甘愿當活靶子,慷慨赴死。

呂鳳先是個可有可無的人物。

荊無命很特別。他與上官劍虹的關係頗為不尋常,是父子,還是同性戀?小說中有過這樣的猜測,但作者似乎又否定了。作者要寫的也許只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關係,一種相互依賴的關係。但無論如何,荊無命也是一個真正的武士,他遵循武士的游戲規則,絕下施用暗算之類的小人行徑。

而且,荊無命有一種殺手的冷峻風范,不動情,不急躁。明明右手更有力量,卻用左手使劍,結果上官小飛上了他的當,丟了性命。連上官劍虹都被他騙過。

但最終,他的力量,他生活的勇氣與意志,隨著上官劍虹的死而消失。這一點卻使讀者糊裡糊涂,作者沒有作出很好的解釋。

龍嘯云父子其實是最有戲的角色。可惜古龍存心要將他們寫成反角,沒有好好挖掘。龍嘯云救過李尋歡一命,兩人成為把兄弟,李尋歡成全了他與林詩音的婚戀,并將自己的家產送給了他。根据小說的描寫,開始他并不知道李尋歡與林詩音是一對戀人,所以才會愛林詩音愛得死去活來。結婚後,龍嘯云才知道,他的妻子是李尋歡作為禮物送給他的,而林詩音的心中,仍念念不忘李尋歡。至於李尋歡,离家十年後,又突然返回。作為一個男人,作為一個丈夫,龍嘯云面對李尋歡的感受可想而知。他肯定會有屈辱的感覺,他對李尋歡肯定會有復雜的感受。嫉恨?厭惡?無法明言。

李尋歡剛回家時龍嘯云的表現,處處顯出他是一個熱血男儿,重義氣,重友情,與李尋歡仿佛親如兄弟,連鐵傳甲臨走時都對李尋歡說:“龍大爺的確是條好漢子,好朋友。”而李尋歡則說:“得友能如龍嘯云,夫復何求!”直到李尋歡被擒,作者才點明,陷害李尋歡的幕後主使竟是龍嘯云。

當林詩音責問他時,他對李尋歡說出了他的真心話:“我的確是為了這個家,為了我的儿子。我們本來活得好好的,你一來就全都改變了!”“我本來是這家的主人,但你一來,我就變得好像只不過是在這裡做客。我本來有個好儿子,但你一來,就叫他變得半死不活。

龍嘯云的處境決定了他是個悲劇人物。無論怎樣,他都必須忍受某種靈魂深處的痛苦。如果他與李尋歡真的親如兄弟,他要忍受的是自尊的被損害。他必須自愿忍受人格的低人一等,還要忍受妻子與李尋歡之間的纏綿情愫。如果他像小說中那樣是個虛偽的小人,那麼,他又必須忍受道義的責怪,必須忍受一般倫理觀念所形成的良心的責難。

古龍本想把他寫成虛偽的小人,但在寫作過程中,可能意識到了龍嘯云的兩難,所以,語句問又不時有了同情的色彩,甚至將龍嘯云的結局處理成去贖罪而死。

實際上,我們在閱讀時,對於龍嘯云的同情大大超過對於小李飛刀的同情。龍嘯云是一個可怜的人,他因為接受別人的恩惠而毀了自己的一生。看來,還是阿飛的母親說得好:千萬不要接受別人的好處。

龍小云是龍嘯云與林詩音的獨子。小說將他寫成一個天生的奸詐邪惡之徒。李尋歡與上官劍虹初次見他,都說此子長大後必為武林禍害。龍小云起先仗著父親的聲望,胡作非為;父親失勢後,他又忍著內心的仇恨,伺機報復。他善於偽裝,委屈求全,心狠手辣。但書中又寫到他知道其母與李尋歡的隱秘戀情,使讀者覺得,他的心理畸形,他的陰毒,是由於先輩的畸形戀情所致。因為誰都可以設想,自己假如知道并看到自己的母親與別人相戀,會是什麼樣的心情。所以,古龍最後很突然地將龍小云寫成改邪歸正的青年。

蕩女淑女

          蕩女為什麼會放蕩?
    而淑女們為什麼總是為情所困?

《多情劍客無情劍》中,一共寫了林仙儿、林詩音、孫小紅、玲玲、藍蝎子、至寶尊、大歡喜菩薩七位女角。其中林仙儿著墨最多,差不多要超過李尋歡。

基本上,林仙儿與《九月飛鷹》中的上官小仙,也就是她和上官劍虹的女儿,屬於同一類型。野心勃勃,權力欲、佔有欲旺盛,是一系列陰謀的暗中主宰,誰都沒有意料到的主宰。

只是她比上官小仙多了一點,那就是放蕩。她的放蕩到了變態的程度:

她喜歡各種各樣的男人,老的,少的,英俊的,丑陋的。她要的是刺激,有時甚至是被虐。她有仙子般的容貌、身材。她在小說中一出現就表演“脫衣舞”。

她在小酒店裡試圖勾引李尋歡,使用了女人最原始的武器。她的美麗令人無法抵擋。呂鳳先本來是要去殺她的,卻成了她的俘虜,上官金虹、荊無命本來都想殺她,但面對她的肉体武器,也都動搖了。

在小說中,林仙儿是李尋歡最直接、最危險的敵人。她一直伺機除掉李尋歡,因為李尋歡拒絕了她。而對於得不到的男人,她也不想讓別的女人得到。她欺騙了所有人。誰都想不到她就是“梅花盜”。她的目的不過是讓別人為她互相殘殺。

她更欺騙了阿飛純潔的感情。古龍幾乎將他對女人的所有惡感全部加諸於林仙儿這個人物身上,尤其是對她的玩弄男人表達了極度的痛恨。

然而,在言詞問,對於她的肉体之美,對於她的甜言蜜語,似乎充滿了不自覺的欣賞。例如,阿飛得知她就是梅花盜後的一段描寫:

    她胸膛起伏,似在輕輕顫抖。
    她長長的睫毛覆蓋著眼帘,懸挂著兩粒晶瑩的淚珠。阿飛不敢看她,垂下眼望著自己的劍。無情的劍,冷而鋒利。

阿飛咬著牙,道:“你全都承認了?”林仙儿眼帘抬起,凝注著他。她眼中充滿了凄涼,充滿了幽怨,充滿了愛,也充滿了恨——世上絕沒有任何事比她的眼色更能打動人心。她嘴角露出一絲凄涼的微笑,幽幽道:“你是我這一生中最愛的人,若連你都不相信我,我活在這世上還有什麼意思?……”
阿飛的手握得更緊,指節已發白,手背已露出青筋。
林仙儿還是在凝注著他,黯然道:“只要你認為我是梅花盜,只要你認為我是惡毒的女人,你就殺了我吧,我……絕不恨你。”
          劍柄堅硬,冰冷。
          阿飛的手卻已開始發抖。
          無情的劍,劍無情,但人呢?
          人怎能無情?

阿飛的劍當然沒有刺得下去。

作者通過林詩音的口,提到林仙儿是個很可怜的女孩子,身世很悲苦,有一次為了她父親的病,還去舍身崖跳崖。還特別說道:“她知道自己的出身太低,所以無論做什麼事都分外努力,總怕別人瞧不起她。”

這裡,作者似乎要為她的所作所為找點根据,要讓人覺得她之所以這樣做也是環境迫使。也許,透過這個人物的描寫,暴露出一種典型的男性心理:—方面,他們認為像林仙儿這樣性感放蕩的女人會把他們帶向地獄;另一方面,卻又潛在地渴望這種性感放蕩,以為會把他們帶向天堂。一方面是怨恨,另一方面是
向往。

這是男人的虛偽心態,尤其是東方男人的虛偽心態。一方面想佔點便宜,另一方面又正人君子似地罵人家“婊子”。

古龍對林仙儿最後的處理較好,脫出了一般的俗套,留有很深的余味:

    林仙儿的下場呢?
    沒有人知道。
    她好像忽然就從這世上消失了。
    兩三年以後,有人在長安城最豪華的妓院中,發現一個很特別的妓女,因為她要的不是錢,而是男人。据說她每天至少要換十個人。開始時,當然有很多男人對她有興趣,但後來就漸漸少了。那并不是因為她老得太快,而是因為大家漸漸發現她簡直不是個人,而是條母狼,仿佛要將男人連皮帶肉都吞下去。她不但喜歡摧殘男人,對自己摧殘得更厲害。据說她很像“江湖中的第一美人”林仙儿。可是她自己不承認。
    又過了幾年,長安城裡最卑賤的娼寮中,也出現了個很特別的女人,而且很有名。她有名并不是因為她美,而是因為丑,丑得可笑。最可笑的是,每當她喝得爛醉的時候,就自稱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她說的話自然沒有人相信。

林詩音很大程度上是借側面烘托的。

我們不斷從李尋歡的思念中,感受到她的存在。所以,她的整個形像非常凄美。她“也許并不能算是個真正完美無暇的女人,但誰也不能否認她是個美人。她的臉色大蒼白,“身子大單薄。她的眼睛雖明亮,也嫌太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風韻,她的氣質,都是無可比擬的。”

她為整部小說平添了一股幽怨氣息。妻子、母親、情人,三種角色心情激盪,互相矛盾。她愛自己的儿子,也不能說不愛自己的丈夫,對從前的情人,又是一番別樣的滋味。在夾縫中,她左右為難。

猶豫與痛楚,支配著她的行動。

      林詩音的手握得更緊,顫聲道:“你既已走了,為什麼又要回來?我們本來生活得平靜,你……你為什麼又要來扰亂我們?”

      林詩音忽然自帘後啞聲道:“你害了我的孩子還不夠?還要去害她?”她的臉是那麼蒼白,那麼美麗。她眼波中充滿激動,又充滿了痛苦。也從來也沒有在任何人面前如此失常過。

      林詩音望著他的背影,身子忽然軟軟地倒在地上。

事實上。李尋歡傷害她最深,所以,她起初對李尋歡的怨恨是合情合理的。至於她對李尋歡的舊情難忘,幾次要去救他,更是展現了一個女性的真實心理。

然而,在後來,作者一廂情愿地寫她被李尋歡感化,不再怨恨他,并遠离他鄉,則真正有點“蛇尾”了,缺乏說服力。

作者之所以讓林詩音离開,大概為了成全孫小紅與李尋歡。因為古龍認為李尋歡這樣的英雄。需要的是孫小紅這樣的美女。

孫小紅幾乎在整部作品中都是無望地愛著李尋歡,明知李尋歡深愛林詩音,她仍是執迷不悔。而且,她克服了一般的嫉妒之情。“自從她第一次看到李尋歡,她就決心要將自己這一生交給他。這決心她從未改變。”

但見了林詩音後,“她卻覺得自己大自私,她決心要犧牲自己!因為她覺得林詩音比她更需要李尋歡!”

但作者決心要成全她,所以讓林詩音說出:“李尋歡半生潦倒,心力交瘁,也實在只有孫小紅這樣的女人才能安慰他。”

在小說的結尾,連李尋歡自己也感到了對於孫小紅的強烈感情:
  
      李尋歡也沒有放開孫小紅的手。以前他每次听別人說起林詩音,心裡總會覺
得有種無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鎖,將他整個人都鎖住。他,總認為自己必將永遠是擔著這痛苦。但現在,他的痛苦卻似已不如昔日強烈,是什麼力量將他的鎖解開的呢?

      他和林詩音的情感是饅饅累積的,所以才會那麼深邃。孫小紅和他的情感雖較短暫,但卻經過了最大的患難折磨,經過出生入死的危險。

          這種情感是不是更強烈?

不過,孫小紅可能過於完美,所以,反而令讀者感到她是一個自以為是,故作姿態的女子,不如林仙儿、林詩音那麼具有感染力。

所以,完美的東西并不一定就是好的東西。正如好東西并不一定完美一樣。

寂寞巔峰

        巔峰是成功的極限,
        也是名利的極限。
        然而,高處不勝寒。

    人人企望著達臻巔峰。
    巔峰是成功的極限,也是名譽或利益的極限。
    在巔峰,接受無數人的仰望和羡慕、崇拜。
    在巔峰,沉浸於喧嘩的贊揚,還有掌聲,或者聚光鏡的照耀。

然而,巔峰寂寞。恰如一句古詩:高處不勝寒。

一個人到達巔峰狀態,也就失去了他的同伴。他一個人高高在上,享受被膜拜的虛榮,卻再也沒有友情的溫暖或與對手的切磋。

皇帝是權力的最高化身,他君臨萬人之上,但他并不自由,并不快樂。他比任何人都要更受約束。他失去的是人倫的歡樂與喜悅。

皇帝必定寂寞。難怪金庸的《鹿鼎記》中康熙特別寵愛韋小寶,因為韋小寶沒有把康熙當作皇帝,而是一個玩伴。在現實生活中,卻并沒有韋小寶。

智者的智慧導致煩惱。他的境界別人難以企及,他所見到的別人難以理解。

    古來聖賢皆寂寞。

所以,《多情劍客無情劍》中的高手惺惺相惜,決不輕易殺死對方,因為大難找到真正的對手。

高手相斗的場面寫得不同凡響,最能顯示古龍的風格與氣質。這些場面顯現真正的高手所具有的胸怀、膽識、技藝,更顯現了高手的寂寞。

      風吹過,卷起了漫天紅葉。

      楓林裡的秋色似乎比林外更濃了。

      劍氣襲人,天地間充滿了凄涼肅殺之意。

      郭嵩陽反手拔劍,平舉當胸,目光始終不离李尋歡的手!他知道這是只可怕的手!李尋歡此刻已像是變了個人似的,他頭發雖然是那麼篷亂,衣衫雖仍那麼落拓,但看來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

      他憔悴的臉上已煥發出一種耀眼的光輝!這兩年來,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劍,韜光養晦,鋒芒不露,所以沒有人能看到它燦爛的
光華!

      此刻劍已出匣了!
      他的手伸出,手裡已多了柄刀!
      一刀封喉,例無虛發的小李飛刀!
      風更急,穿林而過,帶著一陣陣凄厲的呼嘯聲。郭嵩陽鐵劍迎風揮出,一道烏黑的寒光直取李尋歡的咽喉,劍還未到,森寒的劍氣已刺碎了西風!

      李尋歡腳步一溜,後退了七尺,背脊已貼上了一棵樹干。郭嵩陽劍已隨著變招,筆直刺出。李尋歡退無可退,身子忽然沿著樹干滑了上去。
      郭嵩陽長嘯一聲,衝天飛起,鐵劍也化做了一道飛虹。
      他的人與劍已合而為一。
      逼人的劍氣,摧得枝頭的紅葉都飄飄落下。
      离枝的紅葉又被劍氣所摧,碎成無數片,看來就宛如滿天血雨!
      這景像凄絕!亦豔絕!
      李尋歡雙臂一振,已掠過了劍氣飛虹,隨著紅葉飄落。郭嵩陽長嘯不絕,凌空倒翻,一劍長虹突然化做了無數光影,向李尋歡當頭洒了下來。
      這一劍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李尋歡周圍方圓三丈之內,卻已在他劍氣籠罩之下,無論任何方向閃避,都似已閃避不開的了。
      只听“叮”的一聲,火星四濺。
      李尋歡手裡的小刀,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劍鋒。
      就在這一瞬間,滿天劍氣突然消失無影,血
雨般的楓葉卻還未落下,郭嵩陽木立在血雨中。
      他的劍仍平舉當胸。
      李尋歡的刀也還在手中,刀鋒卻已被劍折斷!
      他靜靜的望著郭嵩陽,郭嵩陽也靜靜的望著他。兩個人面上都全無絲毫表情。但兩個人心裡都知道,李尋歡這一刀已無法再出手。
      小李飛刀,急如閃電,就因為刀鋒破風,其勢方急,此刻刀鋒既已折斷,速度便要大受影響。這柄刀縱然出手,也是無法傷人的了!常勝不僅的小李飛刀,此刻竟是有敗無勝!
      李尋歡的手緩緩垂下!
      最後的一點楓葉碎片也已落下。楓林中又恢復了靜寂!死一般的靜寂。郭嵩陽長長嘆息了一聲,慢慢地插劍入鞘。他面上雖仍無表情,目中卻帶著種蕭索之意,黯然道:“我敗了!”

比武如同藝術,如同詩,是高手的心靈語言,是他們之間相互交流的心靈語言。真情的流露,生命的体悟,在於一招一式間。一招一式,超越了塵世的名韁利鎖,塵世的繁華喧鬧,如同簡潔的線條,構筑了另一類的世界,純淨,原初,靜寂。

高手的榮譽可能成為心理的負擔,扼殺高手的再創造。沒有對手,使他失去了切磋的機會。心理負擔,使不敢輕舉妄動。

於是,在寂寞中,隨著時間的流逝,高手的武藝也會消失殆盡。

孫天機即是典型。

他在武林中排名第一,武功已達極致,似已到了“太上忘情”的地步,卻輸給了上官劍虹,尸骨無存。

李尋歡的分析不無道理:一個人的武功若是到了巔峰,心裡就會產生一種恐懼,生怕別人會赶上他,生怕自己會退步。到了這種時候,他往往會想法子逃避,什麼事都不敢去做。越不去做,就漸漸會變得真的不能做了,有些人就會忽然歸隱,有些人甚至會變得自暴自棄,甚至一死了之……。自古以來,這樣的例子已有很多,除非他真的超然物外,做到太上忘情的地步,對世上所有的一切事物不再關心。

看來,還是平淡最真。

成敗與否,幸福與否,實在沒有標准。達臻巔峰,并不意味著成功或幸福。如果一個人內心平安,那麼,無論在怎樣的狀態,他都會享有生命的大歡樂與大神秘。

為什麼一定要與天爭,與人爭?勝又如何?敗又如何?做一個高手又如何?做一個平常人又如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