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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者的最愛

無庸置疑,美國一直是本世紀以來,所有心懷移民夢想者的最愛。目前美國境內每十人中就有一人是在美國境外出生的,這個比例說明了移民美國者人數之眾。然而,報紙與電視上報導了許多有關非法移民對美國所造成的社會問題,包括:有技術或專才者搶走了美國人民的飯碗、不能就業的人又瓜分了美國人民在教育或醫療上的資源,等等。因此,美國政府近年來對引進新移民的態度漸趨保守,九0年以來先後通過了一些移民法的修正案,這些修正案可能不利於某些優先類別(例如:居民的成年子女),但卻有利於另一些優先類別(例如:居民的配偶與未成年子女)。

目前美國移民簽證的主要架構為親屬移民和職業移民並行,各類優先則分別簡介如下:

一.親屬移民 直系親屬:公民的配偶、父母、與未婚未成年子女,此種親屬關係不必排隊,只要提出申請,數個月內就通過。

第一類優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類優先:居民配偶與未婚子女。

第三類優先: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類優先:公民的兄弟姐妹。

二.應聘移民

第一類優先:各行業之卓越人士、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與跨國企業經理人(即L與E類簽證),此方式提供在與美國有經貿往來的跨國企業中工作的經理人或主管一個取得綠卡的便捷途徑。

第二類優先:擁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必須應聘,並由僱主提出申請,這是從前留學生取得綠卡的主要途徑。)

第三類優先:有專門技術,且此項技術為美國境內缺少者。(需經由勞工局審核。)

第四類優先:特殊移民,例如宗教人士。

第五類優先:投資創業移民。投資五十萬( 少數尚未開發地區)或一百萬美金,在美國境內創業,並於兩年內僱用十個美國人。兩年後經美國移民局審定,若申請人均履行這些條件,始可取得居民身份。

有關美國移民法的各項規定條文,您可參考本公司出版部發行的『九0年代美國最新投資/移民/留學法規需知』。書中對一九九0年以後美國各項移民法修正案,目前各類優先的名額,以及各種移民、非移民簽證的申請資格,有詳細完整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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