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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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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宗教各派別的成聖和聖禮觀是怎樣的?

章 1. Re: 給911弟兄,你信吳主光的資料前,請看這個

大黃傻貓GARFIELD

10/2001

浸信會的聖禮觀接近改革派,雖然說禮儀不是主體,但是強調主餐的「象徵意義」和「浸禮」(「信而受浸」)。

你們看浸信會教會禮堂佈置,就會發現三點:

1) 十字架在中央,講臺之上:代表基督是主

2) 浸池在十字架之下,講臺後面,很突出,代表浸信教會「信而受浸」的信仰

3) 會眾看講壇在中央,代表教會注重神話語的講解

另外,浸信會教會陳設實而不華,簡單而清楚表達信仰,代表我們不把儀式放在首位,但是我們不拒絕儀式,只是認為這些是為給人好處。所以近年浸信會行「嬰兒奉獻」禮。

最初,浸信會極力排斥一切聖禮、崇拜程序,但是發現人也需要程序幫助,所以我們和平安福音堂等不同,有既定崇拜程序。詩歌最初也是沒有的,但是受 Issac Watts等影響,在崇拜加音樂。

因為浸信會也強調地方教會獨立,所以不勉強地方教會尊從一套「聖禮」。

說到「成聖」,浸信會強調的是「重生」後生命的建立,說的是 regeneration。當然,也不可忽略「特定救恩派」和「普及救恩派」浸信會的分別。

浸信會是多元化的,有不少地方,我們是很 liberal的。

與「信條教會」(Confessional Church)不同,浸信會沒有一個「宗派頭頭」去規範地方教會,因為浸信會歷來都反對信條。在不同之時代,亦曾寫下不少信約,其目的在於表達各年代中個別浸信會群體之信念。信約不等同於信條,因「信條」含有權威和終決之意味。傳統上,浸信會人士認為信約只屬於某一群浸信會信徒之共同體認,不能視之為無誤或最後之判決,因任何一位浸信會信徒均不敢強調自己在信仰上是無誤的。此外,浸信會亦不會為別人擬定信仰的章則,因為他們強調個人自由與教會民治體制,其目的正是要排除將信仰權威加諸別人身上。

浸信會主要核心信仰是:

終極權威

神乃至高之權威,但藉耶穌基督的啟示而彰顯;此外,聖經乃信仰和實踐之基本根據。由於浸信會乃「非信條派」人士,故此他們只會訴諸聖經權威,而不會援引本宗所釐定之信約作為依據。

信而受浸

信而受浸乃浸信會最鮮明之一種信念。浸禮被視為是重生之必經階段,只有相信的人才可接受浸禮。按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所指,浸禮的儀式反映出基督徒生命有份於基督的死和復活,是向舊生命死而向新生命活。為此,浸信會堅持只有信者才可受浸,而浸禮的方式乃全身投入水中。

重生會籍

教會只可以由重生得救之信徒組成。浸信會堅信教會是由一些蒙召和對基督完全信賴的人所組成。因此,凡作會友者必須清楚顯示他們對基督之信心和經歷,而教會生活亦須建基於與神與人立的契約,並致力順服基督和服務人群。

祭司職份

在教會內,所有信徒都擁有平等之權利與責任。每位信徒不單要服侍其他會友,也應讓其他會友享有同等權利與責任去處理教會事務。至於教會的職員,如牧師或執事等,雖負有特別責任,但均不應享有獨特之祭司地位。

教會自主

浸信會堅信一間正確地設立之地方教會(指由受浸信徒所組成之教會),是有足夠資格自主地敬拜和事奉基督,毋需再行尋覓任何權威的依據,因基督乃權威之唯一根源。浸信會強調地方教會之自主性,並非要與其他教會脫離關係,而是每一所地方教會只是基督身體的部份彰顯。故此,每一位信徒理應彼此代禱和保持契合,而每間獨立的教會應聯絡其他浸信會組成聯會,以證明他們在基督裡之合一。透過這個聯合組織,互相砥礪,彼此支援,合力推動主工。此外,各浸信教會亦應全力參與跨宗派與普世性之組織。

政教分離

浸信會信徒一直持守「政府和教會分離」的原則,認為基督的教會理應有順服基督之自由,以致能主宰自己事務,尋索自己路向,而不受外來干擾。為此,浸信會不斷努力爭取宗教自由。信徒應同時遵守地上政府之法令和真神之最高律法。

多數浸信會接受宗教自由,因為他們反對任何政府用任何形式干預宗教(打擊或者優待某一宗教群體)部份問題,例如「聖經無誤」、如何「聖經無誤」、追隨「加爾文主義」/「亞米紐主義」/兩溝的「Free Grace」,都沒有共識。關於末世論,他們不一定接受「時代論」,有些接受比較現代的見解。

章 2. Re: 我唔係基督徒(節錄)

Celes

10/2001

編按:以下乃天主教之成聖觀,特載於此以供參考。

天主教不同於基督教者,乃其主張先有理念及認知而後有信德;及後要修身維德,讓信德把靈魂潔淨化以迎合聖靈並作其聖殿。這不像某些基督教所教的唯獨因信稱義。

而神學上,天主教有系統化的神學及自然神學,並反對唯獨聖經為唯一真理的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