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呂秀蓮決提毀壞名譽告訴
王健壯不排除反控誣告
副總統呂秀蓮與律師團經13晚漏夜研究後,決定控告新新聞周刊涉嫌毀壞名譽民事訴訟,新新聞周刊社長王健壯表示,不排除對呂提出誣告反控。 律師團成員呂秀蓮的兄長呂傳勝及律師黃宗樂曾經表示以和為貴,亦有律師認應提出恢復名譽的告訴,但以刑事訴訟勝算難料,而決定採取民事訴訟,刑事部份暫緩。 王健壯在獲悉該決定後表示,不排除提出誣告的反控。 呂秀蓮律師團要求新新聞道歉 新新聞拒絕 針對新新聞報導副總統呂秀蓮是總統府誹聞散播來源一事,呂秀蓮委託的律師顧問團今天上午正式向新新聞發出律師函,要求新新聞於十二月十日前正式登報道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而新新聞周報社長王健壯也召開記者會表示,新新聞有足夠的理由確信相關報導其為真實,因此新新聞不存在道歉與否的問題。 總統府副秘書長簡又新也強調,有關訴訟費用是由台大法律系校友義務相助,不由總統府負擔,而未來律師團的所有答覆事項,都由副總統辦公室主任蔡明華負責。 副總統呂秀蓮的義務律師團今天公佈呂秀蓮於十一月一日到十二日的通聯記錄,律師團成員之一律師尤美女表示,經總統府確認,副總統官邸可用之電話線共有五支,經查發現在十一月一日到十二日晚間都沒有新新聞報導所描述的與媒體高層的通話記錄。 不過尤美女也指出,在十一月一日到十二日期間,副總統確曾有與媒體人士聯絡的電話,但通電話的時間只有數十秒,經向當事人詢問談話內容,都沒有涉及誹聞,均與新新聞報導所描述不符。 尤美女表示,經查閱副總統完整通聯記錄,確認各線電話通聯記錄頁碼相連,各頁內容通話之日期與時間順序相連,所以並非偽造。
律師團今天也提出九大疑點,質疑新新聞報導內容不實,且各篇間或同篇上下文間關鍵事實部分均互相抵觸矛盾,律師團也表示,新新聞說呂秀蓮想用誹聞案幹掉阿扁總統更上一層樓,這純粹是妄加臆測,顯然有真正的惡意。 律師團在經過查証後發表聲明指出,新新聞未經查証,以處理技巧損害他人名譽,並且在呂秀蓮發言人蔡明華鄭重否認後依然我行我素,顯然具有誹謗的真正惡意之嫌,應負刑法﹁加重誹謗罪﹂及民法﹁侵權行為及損害賠償﹂的法律責任。 新新聞周報社長王健壯表示,律師團所公佈的通聯記錄,並無法証實究竟是否為全部的資料,呂副總統是否有外界不知道的其他電話,並不得而知。 王健壯同時也指出,律師團所公佈的資料有相當主觀性,而且過於著墨於新新聞所刊載的那篇報導,指新新聞報導証據不足,是有意引導質疑新新聞的公正性,他個人深不以為然。王健壯也說,這是新新聞最後一次記者會,未來新新聞在接獲律師存証信函後,才會再有所因應。 呂秀蓮將發存證信函給新新聞 如有善意回應官司不見得要打 先前一直表示將對新新聞採取法律行動的副總統律師團態度出現軟化,呂秀蓮大哥呂傳勝律師23日下午在接受訪問時表示,昨晚律師團在副總統官邸開會,建議副總統先寄存證信函給新新聞,如果新新聞有善意回應,副總統不見得非打官司不可。 呂傳勝指出,昨晚律師團在副總統官邸開會到深夜,他在會中建議副總統,先給新新聞一封存證信函,說明他們取得的通聯紀錄,呂副總統在11月3日、6日都沒有打電話給任何媒體高層,希望新新聞能夠有善意回應,讓社會大眾了解事實真相,了解副總統沒有打電話給媒體高層散播總統府緋聞,只要新新聞的回應能夠讓副總統滿意,副總統不見得非得打官司不可,但是如果新新聞的回應不能讓副總統滿意,律師團就會按既定計畫,對新新聞提出毀謗自訴。 呂傳勝說,副總統已經接受他的建議,存證信函將由律師團研擬。他表示,律師團是顧慮到國家大局,認為事情再發展下去只是無謂的口水戰,浪費國家資源、損害國家形象,而且一旦開庭法官是否會傳喚第一夫人吳淑珍與蕭美琴,他們也不知道,副總統希望不要再影響到總統家人,把國家資源放在建設上。
總統府指新新聞應立即公開播放電話錄音 (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 總統府緋聞傳說持續發燒,總統府今天再度針對新新聞周報報導緋聞事件,提出三點說明。 經過副總統呂秀蓮與律師會商後,總統府初步判斷應該有人冒用副總統之名,打電話給包括新新聞在內的媒體負責人,總統府認為,新新聞有義務立即公開播放副總統十一月初的電話錄音。 新新聞周報報導呂副總統可能涉及所謂總統府緋聞傳聞說法,引發政壇矚目,更有人直指是總統府內的鬥爭之說,呂秀蓮昨晚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後,今天也與律師初步就新新聞報導交換看法。 總統府傍晚發布的三點聲明如下: 一、社會各界高度重視新新聞報導總統府緋聞案,甚多法律界菁英表示,亟願伸出正義之手,目前律師團正審慎籌組中。 二、因本案內情十分複雜,需要時間審慎研議案情,一旦律師團正式成立,將蒐集相關事證,以利後續法律程序之處理,惟與會律師在詳讀新新聞報導後,初步判斷應有人冒用呂副總統之名,打電話給包括新新聞在內多名媒體負責人,關鍵是「究竟是誰冒用呂副總統之名」? 三、基於社會大眾知的權利與社會的公平正義,新新聞有義務立即公開播放呂副總統於十一月初之電話錄音。 既然新新聞發行人王健壯先生公開指稱,那通電話是呂副總統所打,就無所謂保護消息來源的問題;新新聞應儘速播放錄音帶,以維護民眾知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