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評論--綜援怎可養懶人?


作者:葉景輝

最近綜援的檢討報告弄得滿城風雨,本文試圖搜集一些客觀資料,看看綜援是否真的養懶人?

要了解整套綜援制度,除了探訪社會福利署的網頁外,還有一份名為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指引的公開文件,可供市民於社署社會援助辦事處內細閱。但這份文件似乎被政府刻意隱瞞,並沒有列入檢討文件附錄之內。如果細心看看,你會發現綜援制度根本不如大家想像般理想,請看看以下一些事實:

  1. 全日制學生膳食津貼只有每月二百一十元,以每月二十個教學天計,每天只有十元吃午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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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綜援人士每日也只有三十六元伙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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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九五年制訂綜援金額標準時,政府只計算包括食物、燃料、交通等的開支,以當時最低價格計算,成年人每月需1496元才夠,現時的建議是四人家庭的健全成年人,每月只得1290元綜援,即使以九五年的價格,也不夠支付基本生活開支。
雖然政府的綜援開支,由九三財政年度的二十四億元,急升至本年預期的一百三十億元,增幅達五倍多。但超過七成以上的綜援個案都屬老弱傷殘者,根本沒有工作能力,其餘的個案則是失業者及單親家庭,各佔一成多。因此說綜援金額高而吸引失業者不工作,在數字上是完全不成立的。相反我們會因此忽視了香港人口老化,急升個案仍以老人為主的事實。

回頭再看看現在削減綜援的建議是否合理。社署在報告中的附件三,揭示了現時低下階層人士的狀況,他們平均每月工資只介乎於4000至8000元,又在附件四突顯非綜援家庭的每月平均收入是極低,連社署在九六年綜援報告中訂立的,最基本生活水平金額也達不到。現在社署不但不打算協助這些低收入人士或家庭脫貧,更以他們現時取得的低微薪金,比對社署在九六年定為最基本生活水平的綜援金,藉此提出削減綜援金的方案,這不但使社會中應該受到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並逼使領取綜援的貧困人士赤貧化,走向絕境。

社署把一些實報實銷的津貼如眼鏡費,書簿費,電話費等取消,同樣是刻薄的做法,這會使不足的基本金額更加不足,令綜援人士生活更加困難,而且這些津貼是實報實銷的,跟本無從欺騙,所以實在無理由扣減。

逼令單親家庭家長在年幼子女十二歲時出外工作也不大恰當,因為一個十二歲的小孩正是初中階段,需要適應新的學習生活,這個時候是極需要家長照顧的。正如政府的宣傳片所說:「子女好與壞,在乎溝通與關懷」,培養子女成才其實是一份極神聖的「工作」,怎會是懶人?現在政府在沒有足夠托管服務的情況下逼令家長出外工作,他們必定承受工作與家庭雙重壓力,所產生的家庭及青少年問題,肯定要用更高的社會成本去解決,實在得不償失。

社署不時強調有濫用綜援的個案,傳媒也不時報導一些新移民帶著一個個小孩,不能工作要等待社會救濟,凡此種種都使社會人士歧視領取綜援人士。但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社署應該加強調查及監管工作,香港更應爭取有自己的移民政策,自己審批有質素的大陸移民來港,而不是向其他綜援人士扣帽子,使他們成為大罪人。

筆者感到在金融風暴後,一些一直得不到政府幫助的低下階層人士,及在金融風暴中損失慘重的中產階級,對在風暴中沒有受影響的綜援人士都有一種敵視態度,總覺得減減他們的幅利會公平一點。但在經濟不理想的情況下,甚麼自力更新可能只是風涼說話。現在社會因綜援問題變得更加分化,特首說的愛心社會都變成了空談。

希望政府檢討綜援時,不要只想著省錢,而是檢討資源如何更公平的分配,杜絕濫用情況。一些有工作但收入低的人士,應該同樣給予一定程度的幫助,這樣才可鼓勵就業;對失業者應該加強訓練,提高他們的生產力,並鼓勵僱主聘請他們,使他們可以賺取支持他們生活的工資,而不是逼使他們接受極低工資的工作,令資本家成為最後嬴家。
 
  註:本文資料來自多篇蘋果日報自由講場的專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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