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與「市場」

中國在經濟改革以前,是採用計劃經濟的。

 

改革之初,“計劃市場的關係不是並列的。計劃經濟是基本、主要的,市場調節的經濟是從屬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須的,基本上是無害的。

 

1984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三中全會肯定了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實行計劃經濟並不等於指令性計劃為主,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都是計劃經濟的具體形式;指導性計劃主要依靠運用經濟槓桿的作用實現。

 

198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肯定了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體制,應該是計劃與市場內在統一 的體制。提出計劃和市場的作用範圍都是覆蓋全社會的,並把所要建立的經濟運行機制概括為“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機制。

 

1992年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上,中國經濟改革的目標模式被正式確認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並且闡釋了,這種體制就是要市場在社會主義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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