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內地子女來港搶飯碗?
蔡建誠(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幹事)
平心而論,發達國家的移民政策一般以家庭團聚為首要目標, 以求盡快減少骨肉分離的情況。在終審庭裁決以前,有能力在 中國以外地區結婚和生育的港人,隨時可攜同持旅行証件或護 照的配偶和外地出生子女返港,直接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在港居 留,期間並可合法在港逗留。但在香港辛勤工作幾十年的貧苦 勞工,卻往往要等候其內地子女和配偶十多廿年,經不公平、 透明度低和貪污嚴重的單程証制度來港,產生無數家庭分隔的 悲劇。 不過,有人對裁決的反應不是出發自人道精神,而是從經濟後 果來猛批終審法院判決「錯誤」。權且從功利主義的角度看, 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二年間,共有四百二十萬東歐移民湧入德 國,把德國經濟的年均增長率由2%推高至3.5%,主因是移民提 供了大量高度投入的勞動力﹝註一﹞。最能顯示移民對經濟作 用的是香港。香港本身也是移民社會,1996年香港人口中有 32.6%是中國內地移民,其餘六成在港出生人口上一兩代也大都 自內地移居香港。單在1978至1980年間香港以當時有限條件尚 吸納了三十萬名內地非法移民,促進推動八十年代經濟的迅速 發展﹝註二﹞。 可是,特區政府的「調查」和言論卻只是負面地描繪大量港人 內地子女短時間內一併湧港對本港經濟造成的影響,沒有客觀 地去同時評估:倘若安排願意來港者於合理時期內有秩序地來 港時,對刺激本地內部消費和製造就業機會的積極效應。當然 ,以﹝對資方來說的﹞「增值能力」去衡量新添人口的「用途 」、以「市場價值」的考慮去凌駕家庭團聚的基本人權、把新 舊港人的尊嚴貶低成為一件件在市場上的商品的言論,對香港 社會的健康發展是沒有好處的。 返回本文題目。現時香港經濟低迷,市場初期未必能像過往般 吸納來港的港人成年子女的勞動力。移民雖可促進本港的經濟 發展,但根據過往經驗,新移民﹝居港未滿七年者﹞較多只能 從事低技術低保障工種,工資一般被壓得很低,九六年時只拿 到本地工人中位收入七成﹝註三﹞。金融風暴後的香港泡沫經 濟破裂,僱主的主導權增加,新移民與本地勞工競奪職位的印 象恐怕會日益強化。現時貧富懸殊越來越嚴重,社會保障和社 會服務長期遠遠落後於實際需要,基層市民對現實早已積壓了 不少怨恨,特區政府對新移民的言論和態度只會引導市民對新 移民的排斥和敵視。
經常聽到的說法是:港人內地子女來港對香港造成「負擔」, 對香港人「不公」。不過,為來港的內地兒童提供教育、醫療 、房屋等服務,其實本質上只不過將社會成本─以往由無數破 碎家庭個別化地去承受─重新轉移回社會整體上去進行再分配 罷了。香港的發展利用了基層勞工的廉價勞動力,他/她們現要 替整個社會照顧未來的棟樑,政府實在不應再繼續逃避對其應 負的援助責任。況且,從分配公義的原則出發,「負擔」本身 並不是不公義的來源,造成不公義是因為這些負擔往往不是由 整個體制中得益最大的階層來負起罷了。 況且現時看來,政府興辦社會服務本身就是短期能滿足普羅大 眾需要、提供大量就業機會和刺激經濟的最佳方法了。例如, 興建公屋固然要聘請建造業工人、清潔工人、護衛員和管理人 員,住客入伙時也因裝修、添置傢俱雜物等帶旺運輸、銷售百 貨等行業,衍生連銷性效益。 在經濟低迷下,很多工友害怕港人內地成年子女來港「搶飯碗 」是可以理解的。其實自從全球一體化﹝資本自由流動﹞出現 ,本地打工仔女便好像「發達國家」的工人一樣,已經不斷要 與大陸等「第三世界」地區的工人進行競爭,藉著降低勞動條 件去吸引財團/跨國企業優先僱用。 從整體工人階級的長遠利益看來,本地工會不如鼓勵工友與新 移民團結一致,反對分化,齊心協力向特區政府施壓,要求保 障大家起碼的生活質素,例如設立失業保障制度、最低工資制 度和興辦各類社會服務,制止惡性循環;「窮人鬥窮人」只會 造成「雙輸」的局面,也不會動搖政府重富輕貧的社會政策和 統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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