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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女流》,第二十一期, 一九九七年六月,新婦女協進會)

友姦

全是她的錯!

十七

一九九六年第二五三期《一本便 利》刊登了大學校園友姦問卷調查的 結果。在交回的一百五十份間卷中, 有二十六個被訪者指出自己曾被友 姦。其中十四人事後繼續與強姦者來 往,部份更已成為情侶。

該報導也同時記述了兩位同學 Helen和Rex的訪問。Helen被宿友 Peter在宿舍強姦,Rex則在家中強姦 了同學Mable。

Helen和Rex事後對事件的描述 反映了社會對男女兩性的行為的不同 規範。這種不同的規範賦予了男性更 大的權力去決定是否應該發生性行 為,同時影響了兩性對事情的理解。 但不管兩性的理解有什麼差別,最 後,「錯」的卻總是女性!

Rex在訪問中,記述了他強暴女 同學Mable的經過。但其實他並不覺 得他當時的行徑就是強暴。他甚至認 為,這全是Mable的錯。

「當時我唔開心,佢摸我個頭,我 好自然撫摸佢。但有講唔好又有推開 我,不過唔強硬/我無想過她到底想唔 想/我只想有個人給我發洩/我唔覺得 做錯事/我覺得佢由頭到尾都無怨過 我/我唔覺得我強姦佢/佢欲拒還迎/若 佢真的唔想佢根本可以堅決拒絕我/佢 沒有堅決拒絕就即係叫我上!」

「一個女性說不即等於無所謂/條 方程式好簡單,男仔好想就是l,她 說無所謂就是0,結果是l,即可以做/ 若我很想,而她卻說不,不就是一 l,那就是l加一l,結果是0(無所 謂),表示也可以做,我同朋友互相 討論都覺得這方程式很好!」

「女性唔好搽香水,香水有剌激男 性作用,一到好易會衝動,那日 Mable都有搽!」

Helen在訪問中的自白,則全是 一些怪罪自己的說話:「點解當時唔 極力反抗/睇錯佢/自己好賤格/有少少 被強姦的感覺/我當時唔想/我同但講 我唔想/但話『唔緊要』,『就得、好 快』/最傷心是他做完之後粒聲唔出走 入廁所沖涼/佢做完就走令我更覺得他 強姦我/我對現任男友心感內疚/我是 蕩婦/不敢告訴任何人/怕人家說她抵 死/自己去家計會」。

在以上兩個個案中,友姦者與受 害者均不約而同的認為友姦的發生, 全是女性的錯,儘管被視為是女性過 失的因素都是一些極為荒謬的事情 (例如女性說不但沒有極力反抗和約會 時塗香水)。其實除了怪罪受害人 外,從這篇短短的友姦報導中,已反 映不少人(包括《一本便利》記者)對 友姦的迷思。

迷思一:女性就是想有性行為, 也會說「不」。女性說「不」只是欲拒 還迎或者扮矜持。

迷思二:男性的性慾不能控制。 女性即使不願意有性行為(用「-1」代 表),只要男性想(用「+l」代表), 則女性的意願可被漠視(用「0」代 表)。

迷思三:只要侵犯者事後與被侵 犯的女性發展進一步關係,如成為情 侶,該次事件便可以被原諒,甚或不 算是強姦。《一本便利》記者問律師黃 國桐時,黃講述他曾處理一宗友姦 案,後來當事人結了婚。黃以「可喜」 來形容事情的發展,說事件可以「和 氣收場」,彷彿該宗強姦案只是一宗 兩個人之間的糾紛。

由於上述的迷思,大多數人將避 免發生強姦的責任放在女性身上, 一本便利也不例外,該刊文中提出 八種遠離友姦的方法都是針對女性 的,如提醒女性要注意自己可能發出 的「不自覺訊息」,如眼神、衣著等。 女性要避免飲酒,避免在派對中留得 太夜等。但對男性,《一本便利》並沒有 提出任何忠告,例如不要以為衣著暴露 的女性都愛跟男人上床,女伴如果遲 疑,應跟她坦誠討論,並尊重她的意 願,借酒行「凶」是卑劣的做法等。

總的來蛻,香港傳媒在探討「友 姦」問題時,都不脫傳統對強姦/性暴 力的理解。不但如此,傳媒還進一步 將受侵犯的女性塑造成刻板的形象, 如電視《時事追擊》 (編者按:應為城市追擊) 中報導遭友姦的女 性多是一些不思家的尖東「老泥妹」。 一些電影也喜歡在電影情節中加插女 性在性行為中心愛欲拒還迎的橋段。

面對本地傳媒對「友姦」問題的註 釋,我們更加要高聲喊:「女人說不 就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