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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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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一定上天堂,非基督徒一定下地獄?

章 1. 教徒一定上天堂,非教徒一定下地獄?

Horace

12/9/2001

引子

這陣子小弟在網上和一些基督教朋友討論有關得救的問題。我發覺他們很多也一廂情願的以為天堂護照在手,可以安枕無憂。而另一方面他們亦看輕非基督徒,認為他們一定會下地獄。小弟亦嘗試以純邏輯推論,以神的不可知性來指出他們的謬誤。很可惜的,他們以沒有聖經根據為理由而拒絕接納。幸好小弟也是一個深信耶穌基督和聖經的人,特此以聖經金句為基礎寫出本文。希望迷途的弟兄們不會因為信錯了耶穌的教導而白白錯過了得救的機會。同時也希望他們可以學習尊重信其他宗教的人,因為在神的愛中,教徒與非教徒也是平等的。

第一部:教徒一定上天堂?

小弟在網上和很多基督徒的朋友談及信仰時,在談及得救的問題上,他們很喜歡問一個問題:「你己經得救了沒有?」言下之意就是問「你想不想你肯定了自己將來上天堂?」他們聲稱他們死後會立刻上天堂,而根據他們的說法,上天堂的條件只是在一生人中的某一天,曾經決了志信主。有些極端的,甚至聲稱只要是教徒,就算殺人放火也無損他的得救。

這些人正好是馬太福音[1]寫的那些口是心非的妄呼上主之名的人。若不幸正在看此文的閣下也是認同那些人的觀點,小弟真的十分為閣下擔心。趕快遵行耶穌的教誨的話,如雅各書中[2]說的,以行動來證明其信心不是死的。

有一部份基督教的朋友會問,我己有行動去支持的的信心了,我不是可以肯自己一定上天堂了嗎?很可惜,答案是不可以。哥林多前書[3]中告訴我們,只有上主才可以判斷一個人上不上得了天堂。

在我們的人生中,得救是一個過程。在我們死亡接受審判上天堂以前,我們還是未完成得救的。耶穌的寶血補贖了我們,把通向永生的路指出了給我們,使我們可以努力追隨耶穌的榜樣。今天己經以行為去見證信主的弟兄,應以聖保羅為榜樣[4],在屬靈的路上繼續努力,以免失落信心。切勿自高自傲,自以為己經得救而不去努力,請緊記哥林多前書[5]中聖保羅的訓勉。

第二部:非教徒一定下地獄?

在網上小弟發現不是基督徒對非基督徒的網友抱有輕視的態度,他們認為非教徒是低教徒一等。他們多數抱有一種救世主的心態,認定非教徒要靠教徒(或教徒的教會)的指點才能得救。皆因他們錯誤理解聖經說:非教徒是沒有可能上天堂,而是必需要下地獄的可憐蟲。

他們以沒有聖經根據為理由不接受的小弟以純邏輯推論。在小弟的推論中,分別用神的不可知性,與及現今人所能聽到的已非純正穌的福音,來指出他們常用的經文[6]在今天己不適用。

現在,該我們看看聖經中是如何說吧。從聖經中得知,上主是會根據我們死時的心和生前的行為,作出我們能否得救的最公正的判決。[7]而從[8]中得知,所有人無論教徒或是非教徒,神也是以同樣嚴格的準則來審判的。因此若閣下是教徒的話,切勿以為自己是教徒,神就會格外開恩,用和審非教徒時另一套不同的標準來審判你。在聖保羅的書信中[9],更清楚的指出無論是否信徒,只要他能恆心行善就能得救。反之,就算是教徒,作出結 黨歧視他人之不義行為,也是會給定罪的。

有人會問,世上那有人完全沒有犯罪的呢?若不藉耶穌的血去洗去我們的罪,又如何可以上天堂呢?在約翰一書中[10],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就算人有罪也是可上天堂的。因為經文中旨出,不義的事是罪,但不是全部不義的事也是死罪。只有犯了死罪,而又不真心悔改的人才不能上天堂。

因些,不要用做教徒一定上天堂,不做教徒一定下地獄的靠嚇手法去傳教了。在能不能得救的問題上,非教徒和教徒的機會是平等的。

第三部:誰可以上天堂呢?

在明白了沒有人可以肯定自己或他人會上天堂或下地獄後,是不是代表我們什麼也不用幹呢?當然不是了,我們可以翻看聖經,看看聖經說誰可以上天堂呢。不過,必雖澄清一點:聖經不是等於神本身,聖經只是記載神的真理的一小部分。而聖經也不是神和人簽定的合同,因此聖經例出的不是得救的條款,而神給我們的指引。我們只跟隨聖經中的指引,就有得永生的希望了[11]

在我之前引用過的經文中[1],我們明白了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上天國。可是什麼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給足十一奉獻好使牧師可以加薪是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為了不上香不尊敬祖先而和父母反目是不是天父旨意呢?教會叫你信地球只有六千年,在土耳其發現挪亞方舟等,和天父創造的世界不符的假見證又是不是天父旨意呢?

幸好,我們不用人云亦云,因為在路加福音[12]中,取穌親口告訴我們唯有愛神愛人才是天父的旨意。

相信人家也明白什麼是愛人了,但如何愛神呢?愛神是不是聽以上教會教給你們的所謂神的旨意呢?

同樣的,我們可以在聖經中找到答案。在馬太福音中,耶穌用生動的故事[13]告訴了我們,做到了愛身邊最小的一個弟兄也就是愛神了。

因此天父的旨意可以用「愛人如己」四個字來總括一切。只要能做到愛人如己,無論是不是教徒,也達到了天父上天國的準則了。

而教徒因為藉著對神的信心,比非教徒更容易做到愛人如己。

最後,以送給大家一句我最喜歡 ,也是我認為是聖經是愛的原因的金句[14]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主內共勉之。

horace寫於2001-8-29

後感

昨天晚上小弟第一次,以寫論文的方式去討論宗教的問題。引起不少迴響。我想和大家說一說在這一次實驗(對!整篇文章也是一個實驗)中領悟到的一些東西。

我一開始寫這一篇文章,根本沒有打算以文章中的論點去說服別人。反而我是想看一看平日只懂得用聖經金句大人,對其中意義又不求甚解的人,當遇到別人以金句回應他時,他的態度會是如何。另外,當然還有不可給人少看我不懂用聖經的成份在內。

很可惜的,我看清楚了有些人,一句自己是正統,就認為其他人的思想統統是異端。其中有的甚至,不去研究別人思想是否真的不合理,就指別人是傳假福音,外加人身攻擊。而其中最謊謬的是,要求小弟引用權威人士來支持我論點的正確。看來,此人的信仰只不過是盲目的服從權威人士,而不知自己在信什麼罷。

現在也讓我分析一下我自己的文章吧。

其實這一篇文章中的第一部份,差不多是直接從天主教的護教書中對 sola fide 的反駁中譯來的。論點在教理上來說,可以是差不多沒有漏洞。

至於第二個部份,只有 Angelo 很留心的看出了我是用教徒而不是信徒。我用教徒而不用信徒是有特別意思的。因為如果用「信心加行為並重的真信徒」的話,連我自己也會覺得論點份牽強。

第三部份是純自人讀經感想。我自幼稚園接觸耶穌以來,一真的深信聖經的中心是愛。而無論對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在該愛人如己的一點上,也是沒有分歧的。

我會在那個 thread 中回應對那篇文章論點的回應,不過我也不會死抱一那文章中的論點。若我覺得別人的論點比我的論點合理時,我會更正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一味自認正統,自封為神的唯一代言人,再去人身攻擊異見份子。

請大家一起以開放和理性的心去感受神的恩典吧。



[1] Mat 7:21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

[2] Jam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3] 1 Cor 4:4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4] 1 Cor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5] 1 Cor 10: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6] Jon 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7] Rev 2:23

我又要殺死他的黨類、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

[8] Rev 20: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9] Rom 2:6-8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10] 1 Joh 5:16-17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 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11] Mat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

[12] Luk 10:27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 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13] Mat 25:32-46

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

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喫.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義人就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喫、渴了給你喝.

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

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喫.渴了、你們不給我喝.

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

他們也要回答說、主阿、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

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14] Cor 13:13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章 2. Re: 如果「普救論」是異端,我堂吉訶德與諸位非基在地獄相見

書蟲

12/9/2001

堂吉訶德 撰寫於文章 <7m7huh$nh718@clarinet.i-cable.com>...

如果得救是為一小撮人的,
我就和 S.C., Human, 書蟲, 華清, 田雞........
一起在地獄打打牌吧

堂吉訶德兄,那麼你 book 定位都得啦!

持「普救論」者,以前有

  1. 俄利根 - 認為神最終會將「萬物復原」,人人得救,魔鬼也不例外。 553 年,君士坦丁堡會議定為異端。

  2. 奧古斯丁極力反對「普救論」,因此「普救論」沈淪了不少時候。在宗教改革時曾一度抬頭,但亦被奧斯堡信條判為錯謬。

  3. 近代持此論者有士來馬赫(神是愛,一定拯救所有人),田立克(地獄只是一個象徵),希克(使苦難成為有意義)等。

但「普救論」始終不為正統教會所容,據說理由是

  1. 聖經對地獄的描寫很具體,不是象徵;也沒有說過死後有第二次機會;

  2. 異教徒也可得救,降低了基督教的地位;

  3. 人如果選擇了地獄,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4. 「普救論」削減了罪的嚴重性;

因此是異端. 堂吉訶德兄要三思啊!

(雖然地獄裡有羅素,達爾文,愛因斯坦……已經很吸引!)

章 3. Re: 【『異教徒必入地獄』to Opus Dei 和各版友】

David

12/9/2001

"堂吉訶德" 寫道:

請問諸位如何理解此話?

我不同意這句話,我也認為這句話不能代表福音派的立場。我曾經在版上貼過福音派的一個主要人物巴刻(J. I. Packer,著有《認識神》、《基督徒須知》、《認識聖靈》等著作。)的看法,他就認為聖經其實並沒有清楚說明好異教徒會否下地獄。我認為巴刻的看法倒比華人的一些牧者更能完整表達福音派的立場。

以下再引巴刻的文章《好異教徒會下地獄嗎?》一文:

人的命運問題,對忠於聖經、又富思想的基督徒向來是個難題。因為,聖經肯定了三件事:

  1. 地獄的「實況」:是永遠刑罰的狀態,人直接承受神對罪的報應。

  2. 地獄的「必然性」:凡拒絕接受耶穌基督與祂所提供的永生的人,就是選擇地獄。

  3. 地獄的「公平性」:是神對人類殘忍不法行為的合理刑罰。

耶穌來,就是要拯救只配下地獄的罪人;凡相信祂的人,知道自己已蒙赦免,得稱義,永遠被神接納,因此得以免於神將來的忿怒。但是沒有這種信心的人會如何?我們不是談教會中的偽君子,耶穌對這種人的命運講得很清楚:我們乃是談「好異教徒」,那些在主道成肉身之前的人如何?有些人不是因自己的過失但沒有機會聽福音,有些人所聽的福音是不完整、被曲解的,有些人所住的地方(如阿爾巴尼亞)信基督教即是犯死罪,有些人在國族主義或社會文化的塑造之下反對信仰,有些人曾被基督徒傷害,因此一輩子憎恨他們,情緒受捆綁,不可能認真考慮基督教信仰:這些人全都會沈淪嗎?

各式各樣的答案

對這個問題,基督徒曾提出各式各樣的答案˙有些人認定,所有非信徒必然下地獄,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罪人,罪有應得。雖然其控訴的確有理,但是結論難道非如此不可?另些人並不同意。

  • 有幾位基督徒思想家開了一條門縫(有時侯不只是一條縫而已),要為「好異教徒」在神的國中找到一席之地。最早期教會的護教者,曾視希臘哲學為神的教導,在外邦人中為福音作預備。他們肯定蘇格拉底、柏拉圖等人,能藉著接受他們所接受的啟示──道成肉身前的道(the pre-incarnate Word),而得救恩。有人仍然持此種看法。

  • 許多人懇切期望所有的嬰兒都能因基督的十架而得救──緣自奧古斯丁與但丁的想法:未受洗而死的孩童不會進天堂,但也不會受地獄之苦。

  • 羅馬天主教認為,在其教會與聖禮之外沒有救恩。但是天特會議曾宣告,因某些理由而未能受洗的信徒,可以因「渴望之洗」((即渴望受洗)而得救:梵帶崗第二會議更進一步說:「凡不是因罪的緣故,只是不知道基督的福音與教會的人,若誠心尋求神,在神恩典的感召下,根據良心來立志行事,便能得看永生。」「不是因罪的緣故,只是不知道」(guiltlessly ignorant)一詞,是指他們無法抗拒(全然、無藥可救)的無知,完全是因環境的緣故,不是由於忽略、意志不堅、或故意(直接或間接)不順服神。這一條原是為解釋復原派(基督徒)的信徒如何能得救而寫的,但現在則被用來解釋任何宗教中都有人可能會得救。

    (基督教思想家中接納這個看法的人是魯益師(C.S.Lewis)。他所著「最後之戰」中,獅王阿司能說,所有出於誠心的服事,即使是為假神泰西作的,也算是為他而作。有些天主教神學家對普救論的信心也是基於這個思想。)

  • 在基督教中,有些亞米紐派(Arminian)認為,讓人能得救的恩典已賜給每一個人,並無例外;沒有聽過福音的人與聽過的人一樣,因此每一個人都可能得救。

  • 有些加爾文派的人猜想,神單用一般啟示就重生了一些未聽過福音的成年人,引領他們悔改、相信。

  • 近代巴特(Karl Barth)教導說,在釘十架的基督裏,人類全都被審判、棄絕;而在復活的基督裏,人類全都被揀選、稱義。這論點一大大激勵了明確的普救論──巴特似乎僅能憑他的意志力來避免作這個結論。

    (然而並非所有的神學家的意志都像巴特一樣堅定。普救論在今日基督教大部份人士中,已成為公認的看法,認為這是基督救贖之功的結果與程度。)

壓力的來源

現代教會對不信者的命運特別敏感,原因至少有三點:

牧會者感到壓力頗大。因為西方處在基督教時代之後的多元論時期,反信仰的作法比比皆是。與信徒每天來往的,是持自己種族信仰的人,加入異端的人,或一度作基督徒卻因失望而放棄的人,或持科學人文主義而敵視信仰的人。

在大教派中,我們發現一大群突變的基督徒,殘廢的就更不用提了。這些產品出於自由派任意而極端的作風,也出於解經的放肆:亦有時恐怕純粹出於無能為力。福音派人士大都同意基本信仰,可是在歐美,福音派只佔基督徒的四分之一弱,而在福音派之外,則是一片混亂之聲。我們不知道,在如此混亂之中成長的人,對聖經的信仰會有多少認識?

不但如此,大眾傳播、教育體系、文學作品全都採世俗觀點,因此,無論男女老幼──特別是兒童──都受到強烈反聖經信仰的薰陶。在這種世俗理念文化下的犧牲者,我們對其不信能說什麼呢?他們不是世俗理念的創造者,乃是其成品,被塑造成次基督徒的形狀。

若說因基督教文化的崩潰,使一個人存不信的理念,他的靈魂就會滅亡,這種論調對基督徒寬厚的心腸而言,不啻是一場夢魘。

這個問題必須答覆。聖經怎麼說?

神學家也感到壓力頗大。因為基督教面對回教以及各種民族宗教的勃興,而所有宗教都反對、抗議基督教是神給人類最終極真理的絕對說法。世界人囗爆炸,效忠基督的民族所佔人口比例日益低落。這不僅否定福音得勝的可能性,而且使許多人因此對耶穌基督在全世界的重要性心生困惑。

有一種反應,是宣稱每一種宗教裏都有基督。換句話說,這些宗教的本質與基督教相同。藉著巧妙的定義手法,這種觀點解決了基督教與其他宗教關係的問題。但是我們愈仔細研究其他宗教,愈會發現,無論是終極目標或所用力法,它們與基督教都有極大的出入。這種觀點帶給我們一連串新的問題。

其也宗教(截然否定三一神,道成肉身,救贖論,因信靠恩得救等教義的宗教)的一般信徒,是否可算為「無名的基督徒」?雖然他們的無知是自己不能抗拒的,因此是可諒解的,但無論也們是否聽過福音,都是拒絕基督的,我們能說他們可以(因著對宗教的熱誠)得著基督的救恩嗎?若是如此,何必向他們傳福音?若所有宗教都是易了容的基督教,何必要人改變宗教?

若印度教徒或回教徒成為基督徒,又會得著什麼?似乎所得的和他從前擁有的完全相同。但我們豈能否定那些脫離印度教和回教之人的見證──他們信主等於出死入生?我們是否能結論說,老自由派和通神論的看法果真沒錯,所有宗教都在爬同一座山,最後會在山頂會合?

這個問題必須答覆。聖經怎麼說?

對策略而言,也有壓力。因為基督教對宣教的看法分成兩個極端。「宣教」是一種簡稱,指教會奉差遣進入世界,奉基督的名行事,愛神並愛鄰舍。對宣教的內容,有兩種觀點互相衝突:

一種觀點與初代信徒、對抗政教天主教運動時期的天主教、和上一世紀基督教宣教運動的信念一致,認為神的託付是:第一,傳福音、建立教會:第二,救濟各種需要,讓人看見且歸榮耀給救主,因為是祂使我們有關懷之心;第三,使異教文化基督化。

然而,近代有些人將宣教定義為:第一,為需要的民眾尋求公義、和平和繁榮;第二,與其他宗教對話,目的是要瞭解他們,並表尊敬;第三,若時間與環境許可,便栽培基督徒、擴展教會,然而可能沒有這種機會。

第一種觀點現在有洛桑之約為擁護者。第二種可由普世教協所支持、在曼谷舉行的「今日救恩」會議為代表。究意那一種看法正確?聖經怎麼說?

最終樂觀主義

如果普救論是正確的,將傳福音置於社會──政治關懷之後,才說得通。所有的人最後都會因神的恩典得救,是一種頗令人寬慰的想法,不必再擔心異教徒、無神論者、非基督教的善男信女、世俗社會的儀牲品等人的命運──包括千萬未聽過福音的成年人,以及千萬幼年即逝,未能瞭解福音的人。凡感覺靈敏的基督徒都會願意接納普救論,以擺脫一枚令人痛楚的鉤子。讓我們看看贊成的人如何說。

現代普救論的基本觀念,並不是沒有人應被定罪,而是每一個人最終都會被帶領到謙卑感恩的地步,接受神接納他們的事實,就是基督救贖的死為他們所成就的。地獄雖然是真的,最後卻不會有人進去。

天主教的普救論者認為,人在墮落之後仍然有向善、尋求神的自然傾向。這是神一般恩典的成果,也構成了隱藏的信心──對神敞開的心;在時機到的時候(不論是今生或來生),這心便會接受基督和其救恩,甚至猶大亦然(這是測試普救諭邏輯很好的個案)。

基督教的普救論者常公然說,在這世上不信的人會下地獄,可是會繼續存活,等他們醒悟過來,就會遇見基督,而在那兒擁抱祂。其最主要的信念是:地獄對不信者的作用,就像天主教的煉獄對信徒一般,將他們管訓到夠資格享受天堂為止。

普救論對恩典的看法是最終樂觀主義,超過基督教主流教會、加爾文派或亞米紐派的看法。普救論者認為,地獄不是終極狀態,而是歸家的旅途。神讓人在死後與基督相遇(對有些人是第二次機會,有些人則是第一次),以祂的主權呼召、拯救每一個人脫離新約聖經所謂「永刑」及「永遠沈淪」(太廿五46;帖後l9,沈淪的意義顯然不是全然滅絕,而是毀滅中仍持續地有知覺)。最後不會有一個人失喪。地獄至終會人去樓空。

反駁

這種地獄空設的看法有何根據?沒有任何經文明確支持所有人最終都得救的理論。普救論其實只是一種神學的揣測,將一些新約經文一目瞭然的意義撇在一旁,而強調所謂新約思想的總意:神對人公義的報應,是以管教來表達救贖之愛。

若普救論足以採信,是很不錯;但是聖經論到神的審判,沒有一處表明這種看法:而駁斥的辯解卻似乎令人不得不信服。

  1. 普救論豈不是忽略了聖經再三強調的一點:今生的抉擇對永恒命運是「決定性」、「終極性」的?這個重點能否一筆勾銷?顯然不能。

  2. 救論豈不是將基督定了罪?因為祂警告人,無論付出多大代價,都要逃避地獄;這樣,祂若非能力不足(不知道所有的人至終都會得救),就是有虧道德(知道但隱瞞真象,以恐懼唬人進天國)。這個難題能解決嗎?顯然不能。

  3. 普救論認為,至高無上的恩典能在非信徒死後拯救他們,這一說豈不會帶來新的問題?假定神有能力至終讓全人類都有信心,為什麼今世祂不如此行,讓每一個聽見福音的人都相信?但若現在神的能力不足以使凡聽聞福音的人都販依,我們怎能肯定祂在來生能作到?普救論者的神論是否能前後一致?顯然不能?

  4. 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基督徒的良心豈不是會因無法將普救論應用在自己身上,而必須拒絕它?鄧尼(James Denney)寫道;「我不敢保證,若我拒絕今生給我的機會,將來會另有良機;因此我也不敢對別人這麼保證。」在這一方面有無其他出路?顯然沒有。

所以,普救論不是辦法。今生的抉擇必然是決定性的。因此,向我們周圍墮落、有罪、面朝地獄的親友傳福音是我們應優先提供的服事,這正是他們最重要、最基本的需要。傳福音必須居於首位,恰似初代信徒、歷史上的大公教會、及宣教運動所賦予的地位。

保羅寫道:「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我都欠他們(福音)的債」,「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一14~15,十13~14,17,引用珥二32)。

世上的光

但是神能否在個別狀況下,運用一般啟示──每一個人都看得到的亮光──使人悔改,產生信心,讓一些從未聽聞神赦罪信息的人得救?

這個問題是由彼得的告白引起的。他說:「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十35)。保羅的話也支持此說:「(神)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十四7)。此外,他在羅馬書一18~二16聲明,神對所有人類都有一般啟示。尚有,麥基洗德、葉忒羅、約伯、亞比米勒、巴蘭、乃縵、約拿所搭船之水手、古列、尼布甲尼撒等人,都承認以色列的神,並敬拜祂。約翰稱道成肉身之前的道為「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參4節);他分析道,罪人受審判是因為不來就光,而「行真理的必來就光」(三19~21)。神審判我們,完全恨據我們在所賜的亮光之下,行為如何;而祂的判斷全然公義──我對這無毫無疑問。

在「基督徒與世界各宗教」一書中,安德生爵士(Sir Norman Anderson)提出一個關於非基督教信徒的問題:「倘若大發憐憫的神藉祂的靈,在某些其他宗教的信徒心中工作,以祂的『曙光』帶領他們到某種程度,發現自己有罪,需要赦免,並幫助他們仰賴祂的憐憫;這豈不是可能的嗎?」

答案似乎是「的確有可能」,至少某些舊約人物可能是如此。果真這樣,這些信徒在天堂便會得知,他們是因基督的死而得救,心靈是因聖靈而更新;而也們也會加入得榮耀的教會,永遠稱頌神至高無上的救恩。從第二世紀起,已經有基督徒如此期望。或許現在蘇格拉底與柏拉圖正在這種歡欣的狀態中──誰知道呢?

但是我們沒有任何保證,可以「期待」神會在一位沒有聽見福音、瞭解福音的人身上這麼作。因此,即使我們願意考慮這種可能性,宣教的責任卻一點也不因而減少;「而來自其他宗教對基督教的抗拒,以及所造成的屬靈危機,在我們看來也仍然不比從前小。」

我們如果明智的話,就不會浪費時間思索這個問題。畢竟,我們的工作是要把福音傳開,不是去猜想沒有機會聽見的人以後會如何;那是神的事。祂是公平的,也是大有憐憫的;等我們知道(總有這一天)神是如何處理的,我們一定會毫無怨言。現在,讓我們謹記:全人類都需要赦免,需要新生命,以及福音的恩澤廣被。向「凡願意的人」發出邀請。讓我們加倍努力,宣揚基督,祂能徹底拯救所有靠祂進到神面前的人。

Reprinted from Christianity Today January 17, 1986.

source: http://galilee.campu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