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孩領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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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孩領洗並不違反聖經

 

1.        誤解者也反對天主教給嬰孩付洗,但據筆者所知,在基督教方面,至少聖公會、信義會和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也有嬰孩領洗的做法。

 

2.        聖經內沒明言「有」或「沒有」、「要給」或「不要給」嬰孩領洗,但全家受洗(格/林前1:16,宗/徒16:31-33),或因一個人的信仰而全家立即歸主受洗的例子倒是有的(宗/徒16:14-15);而聖經明言天主的恩許不僅賜給我們,也給我們的子女(宗/徒2:38-39),耶穌亦樂意親近嬰孩,並表示「讓小孩子到跟前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天國正屬於這樣的人」(路18:15-17,另參谷/可10:13-16,瑪/太19:13-15),我們有理由相信嬰孩領洗並不違反聖經。自第二世紀起,已可明顯証實有嬰孩領洗之舉。

 

3.        嬰孩之所以能領洗,是賴「教會的信仰」,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其父母至少一方必須是教友,嬰孩才可領洗,若父母沒有信德或不保證嬰孩的信仰培育,則教會會延遲甚至拒絕給嬰孩施洗。而教會之所以給嬰孩施洗,是基於天主願意所有人得救和基督救恩普遍性的信念,即天主要人人由耶穌基督獲得永生。正如《天主教教理》第1250號所言:「嬰孩在誕生時已有墮落的人性,並被原罪所玷污,因此他們也需要在聖洗聖事中重生,好能由黑暗的權勢中獲得解放,被帶入天主子女的自由國度,因為全人類都蒙召進入這國度。嬰孩洗禮尤其顯示出天主無條件地施予的救贖恩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