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胎男兒」的稱號和耶穌的「兄弟」是不足以推翻聖母終身童貞
1.
雖然路2:7說耶穌是聖母所生的「頭胎男兒」,但是不論後來該名嬰兒有沒有弟妹,以色列人都會將「頭胎男兒」的尊稱給家庭中所生的第一個男性嬰兒(參),所以,憑此稱呼不足以推翻聖母「終身童貞」。
2.
有些人又以谷/可3:31(及路8:19-21,瑪/太12:46-50)說耶穌有「兄弟」來反對天主教「聖母終身童貞」的道理,因為耶穌既有「兄弟」,即聖母在耶穌出生後,與聖若瑟生了孩子,不再是童貞了。不過,那也是論據不足的,因為,「弟兄」一詞在猶太人中除可指同胞兄弟外,也可指「堂兄弟」和「表兄弟」(見肋10:4),甚至泛指同祖兄弟(見列下10:13),甚至姪兒(見創13:8及29:15)。在1995年由國際聖經協會出版的《聖經──中英對照(和合本.新國際版)》印出上述兩段創世紀經文時就有這樣的字句:
(A)創13:8--「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註:原文作”弟兄“)。」
(B)創29:15--「拉班對雅各說:“你雖是我的骨肉(註:原文作”弟兄“),…。」
3.
正因為「兄弟」一詞可以應用得如此廣泛,所以為表明某人是另一人的兒子時,他們會加上:「某某人的兒子」(如:谷/可10:35,瑪/太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