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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小姐攻倒海关关长走私分子逃税八亿多元

2001年4月6日

  
 

  湛江特大走私案纵深报道

  编者按:
  1998年9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将湛江特大走私案列为重大侦破专
案,代号为“9898”。1999年6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
案宣布了终审判决,一批罪大恶极的走私护私分子被处以极刑,其中有一名
女走私分子张猗。正是这个不寻常的女人,为头号走私分子李深疏通关系,
还将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被判死缓)拉下水。本报继独家披露陈同庆受贿
案详情之后,再将张猗独特的作案经历披露于世。

  1996年初,香港。

  两位原籍都在内地的香港人进行着一场密谈,34岁的李深找到号称
“海关大王”的张猗,策划要做点“大生意”。他对比自己小1岁的张猗说:
“我老家在湛江,那边很多人偷运货物,一夜就成百万富翁,我在香港有人,
可以弄到各种货物。到时候你报关,我提货,有钱大家赚!”

  张猗原籍上海,平心而论长得十分漂亮,虽年过三旬仍不减青春颜色,
尤其她一笑起来,嘴角便露出两个小酒窝,张猗深知自己的本钱,最擅长表
演小鸟依人般的娇态,加上对进攻对象舍得花钱,色财双管齐下,征服了一
批如曹秀康这样的男人。

  湛江大规模走私,从这次密谋开始。

  海关大门向她敞开

  作为行动的第一步,李深、张猗等人在湛江成立了一个“湛江经济技术
开发区中正贸易公司”,以贸易之名,行走私之实。

  1996年5月,第一笔走私生意————李深联系陈励生、邓崇安以
香港全丽公司发货,展虹船务公司运输18辆小汽车,经过张猗“疏通”,
顺利走私到湛江。

  1996年12月,李深又联系陈励生、邓崇安在香港分别以紫龙实业
有限公司、峰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向湛江港发货走私汽车车身72套,装
了12个集装箱。再由张猗以“中正公司”名义向湛江海关伪报为汽车零配
件一批,运往内地销赃,偷逃税额410万元。张猗对每个集装箱收取4万
至10万元的“通关费”,从李深这位老搭档身上赚了一大笔钱。

  张猗也跟别人做走私生意。1997年1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江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国华与尚国泉合伙走私大豆,从美国买来5·5吨大
豆运达湛江港。怎样过海关呢?他们找到了张猗。

  “张小姐是‘通关’上的一把好手。”陈、尚二人说,“你能帮忙去海
关疏通一下,行个方便,必有重酬!”

  张猗胸有成竹,先以一般贸易方式办理了预报手续,再“疏通”好海关
港口办公室和船管科有关人员,办理“凭保放行”手续,因此,尚国泉顺利
地将大豆全部提走,流入国内市场。为掩人耳目,张猗不惜用40万元购买
一本广西玉林某公司的《来料加工手册》,拿到海关补办了报关手续。这样,
张猗一伙大功告成,而国家一下子损失了税款1·49亿元!

  由于走私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顺,1997年8月,李深、张猗联手成
立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港实业有限公司”,联系多名走私货主,以每
吨收取230至280元的“手续费”,大量走私钢材。

  两位走私巨头在“战绩"上难分高低,自1996年4月到1998年
7月,李深参与走私汽车、钢材、油料、原糖等81次,偷逃应缴纳税款4
亿元;张猗参与走私73次,偷逃应缴纳税款4·2亿元。

  这样的数字令人触目惊心。

  海关关长被她迷倒

  一个女人到底有何神通,能让堂堂海关为自己服务?

  一言以蔽之:金钱加美色。湛江海关、湛江市公安局边防分局的一些工
作人员,在这两招面前纷纷落马。海关关长曹秀康,便是其中一个典型。

  曹秀康是上海人,张猗向他“公关”具有天然优势。1996年7月,
张猗找到曹秀康,开口就是一句媚态十足的上海话:“曹关长,侬(你)人
介(这么)年轻就当关长,真叫人眼热(羡慕)!”其言其貌,令平日一副
君子模样的曹秀康坐不住了。

  少顷,张猗从坤包里掏出一沓人民币,塞到曹秀康的办公桌抽屉里。曹
秀康推辞,张猗说:“你我是老乡,以后有事关照点就行了,不会为难你!”
曹秀康再没说什么,紧紧抓住张猗的手,心禁不住狂跳起来……后来他一点,
这一沓人民币有5万元!

  同年10月间,张猗尽地主之谊,请曹秀康遍游香港,又给他3万元港
币购物。次年5月,曹秀康再到香港,接受了张猗的5000美元。以后,
又收下张猗价值4万多元的劳力士手表和价值1·6万元的照相机。李深受
张猗指使,也多次向曹秀康行贿,数额达20万元。

  曹秀康是“会做”的人,他对部下放出话来:“张猗和李深是我的朋友,
他们有什么事,能帮的就要帮!”

  于是,张猗在走私过程中遇阻时,只要搬出曹秀康,跟他通通电话,都
能化险为夷,顺利过关。

  美色为先锋,金钱为后盾,这样的手法屡试不爽,一批身居要职的干部
成了走私分子的“马仔”。李深等人行贿的对象有:原湛江海关调查处处长
朱向成、保税处副处长林交行,原湛江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局长邓野等。其中,
李深行贿14次,数额达180万元人民币;张猗行贿9次,数额达40万
元人民币。

  1997年底,李深得到消息:跟他们合作的一家走私公司被警方追查。
他问张猗是否就此收手,远走高飞。张猗此时已被滚滚而来的钱财冲昏了头
脑,以为已经把湛江的要害部门“搞掂”,再怎么查也不会查到自己头上。
她另成立了一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粤纺进出口公司,继续以此名义从事走
私活动直到案发。

  1998年9月15日和23日,张猗、李深先后被刑事拘留,落入法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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