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年轻税官对自己蜕变历程的陈述 |
2001年4月6日 |
肖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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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从事审查起诉工作的检察官,笔者发现近年来有不少刚从学校 毕业的年轻人踏上工作岗位后,未来得及报效祖国和人民,就成为金钱的奴 隶,沦为人民的罪人。他们有文化、有知识,有的是业务骨干,有的大有前 途,但由于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偏差,一失足成千古恨。笔者在痛恨其犯罪 行为的同时,也为他们因一时的贪念断送美好前程而深感惋惜。
李松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他出身于贫困农民家庭。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 力,1994年7月他如愿考入四川省某税务学校,1996年7月以优异 成绩分配至四川省绵阳市某县地税局工作,成为该局惟一统招分配的税务干 部。由于他肯钻业务,工作积极,迅速成为业务骨干,深受同事赞许和领导 赏识。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就在1996年8月至1998年9月短短两年 时间里,他却走出了学校毕业——税务干部——阶下囚这样一个“人生三部 曲”。案发后他给检察官写了一封信,讲述了他的蜕变历程。下面笔者将这 封信整理出来,但愿对其他人有所警示。
尊敬的检察官:
虽然我还很难将自己定格在囚犯这个位置,可心里早就默认了,在短短 的两年多的工作历程中,学校毕业——税务干部——阶下囚,我走出了这简 单却又令人费解的“人生三部曲”,这其中包含了本人的青春激情、志向抱 负和贪欲及堕落的脚步声,也夹杂了思想矛盾斗争的复杂情感。今天,这些 连同那昔日的自由、辉煌和家庭的温馨甜蜜如过往云烟,都显得那么虚无缥 缈却又很实在!
活到今天的地步,我得到了彻底的悔悟,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刚参加 工作,心里总积着一股劲儿,要干出成绩来。对自己分管的业务,我尽快地 熟悉起来;对征管业务,更是用上了心劲,平时又加强了业务知识的学习, 很快我就能独当一面了,而且成为税务行业中的佼佼者,深得同事的赞许和 领导的赏识。这种赞许和赏识又化成一种更强大的动力,促使自己散发着青 春的激情,更加投入地工作。只有回到老家,面对日益年迈的双亲和依旧积 欠的债务时,心里才显出一丝歉疚和无奈。虽然每月我都会从工资中挤出一 部分给他们,可这毕竟是因我十几年读书生涯所致!
对于手中经过成千上万的钞票,我都没有动过邪念,却对为别人组织税 源(收取手续费)这件事在脑子里盘算起来:一是有人这样做,几乎成为地 税局公开的秘密;二是在票证上采用一些小伎俩,使票证使用、核对上不易 察觉,再加上我确实需要用钱,这些在心里斗争了很长时间。从1997年 夏到12月份,张超(已判刑)多次要求我给他弄税源,我都拒绝了,因为 另一个“我”在告诫自己:“这是违法的,不能做。”但诱惑是巨大的,我 曾经历了十几年的贫困生活,也经历了农村肩挑背扛的磨炼,都一声不吭地 挺过来了,却在糖衣炮弹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终于摇摇晃晃地成了金钱 的俘虏。这时的我是在做一个两面人,一方面违心地铤而走险,将自己的税 源组织给了别人,收受贿赂;另一方面受良心的谴责,试图用工作中的兢兢 业业来减轻精神上的重压。现在想起来,这是一个多么可笑又可怜的时刻。
虽然每次我都告诫自己:只有这一次了,没有下次了,可贪欲是无止境 的。“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句古话正是我当时的写照。我也读过“无欲则 刚”这个成语,但已不能自拔,就像陷入了沼泽地一样,我越来越苦恼,也 越来越惶恐。对于贪污的两笔税款,简直可以说是在玩火,是胆大妄为!在 1998年上半年,我下决心要悔悟,决不能再干了,但(实现起来)却无 能为力,我又试图向地税局领导说清楚这些情况,却又害怕那努力工作的形 象从此一落千丈。这些矛盾几乎使自己神经质起来,总是疑神疑鬼,经常失 眠,做噩梦,惶惶不可终日!
这些都使我抬不起头来。是的,我不配“人”的称呼,枉为人子,愧对 他们二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枉为人夫,造成“暮昏晨告别,无奈太匆匆”的 局面;枉为人,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一步踏错终身错”,为钱、 为情、为权、为义、为色所迷惑。现在,我明白了这些道理,却已晚了,所 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想象得出,我在犯罪的深渊里又走回了一步, 我会得到公正处理,接受改造,以图他日对得起“人”的称呼!
罪人 李松
李松后因贪污税款2.9万余元和受贿1.7万余元,两罪并罚,被该 县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检察日报 200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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