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江西赣州地区专员韩景昌栽倒在情妇手中 |
2001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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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9日8时20分。
警笛声划破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的肃静气氛,一辆警车呼啸而来, 停在中院大审判庭门前。早已等候在此的记者们目睹了戴着手铐的韩景昌在 法警的解押下走出车门。
说实在的,现年56岁的韩景昌,除去脸上的憔悴之色,给人的感觉是 朴实、憨厚。面对众多的摄影、摄像记者,面对喊着“爸爸”的一双儿女, 他平静的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记者曾见过韩景昌,那时他是在显赫的“专员宝座”上。可如今,记者 竭力地寻找,努力地回想,怎么也不能从韩景昌身上找到当年“专员的风采” 。
8点30分,法庭开庭。法警押着韩景昌来到被告席上。走进围栏,韩 景昌就像一个长途跋涉的旅人,疲惫地靠在铁栅栏上。
审判长正欲询问韩景昌,他突然说:“审判长,我有个请求。”说这话 时,他站直了腰身,从语音中听得出,他中气还足。
审判长说:“讲。”
韩景昌说:“我有腰椎病,能否给把椅子让我坐?”
“可以。”审判长同意后,法官去搬椅子,韩景昌又倚靠在铁栅栏上。 他在倚靠上铁栅栏时,下意识地转脸向旁听席上扫了一眼,似乎在寻找什么。
法庭翻供推卸罪责
法院开庭前一天的4月18日,记者曾在赣州市作了些外围采访,所接 触到的干部、群众,几乎都承认,韩景昌之所以能从一个山沟里走出来的穷 学生成为780多万人的“父母官”,确实与他的才能是分不开的。然而, 他从专员的“宝座”上走到被告席,同样也与他的才能分不开。不同的是, 这其中起催化作用的,却是俗称的“桃花运”。
法庭上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韩景昌犯有三项罪:受贿罪、滥用职权 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细看起来,他所涉嫌的这三项罪,都带有“桃色” 的因素。
法庭调查中韩景昌竭力想在旁听者面前保留一点“高官”的影子。这不, 法警为他搬来一把椅子,他刚坐下,就架起了二郎腿,一只脚还很有节奏地 在地上轻轻地击拍着。
公诉人列举了韩景昌一系列犯罪事实,每讲到一个事实,他几乎都要提 出“异议”,就是没异议的,他也不是那么爽快地承认,总要辩解那么几句。 就是在公诉人举证后,他也仍要辩解几句,有时,甚至连自己以前的供词, 他也有一通说词,有的干脆翻供。
公诉人指控:韩景昌在任赣州地区行署副专员、专员期间,先后受贿 45.2454万元,据他自己说,共有190多人给他送钱送物,他都是 在极不情愿、无法推辞的情况下才收受的;公诉人指控他滥用职权,违反国 家规定,越权决定为185辆无合法证明的走私汽车办理上牌手续,致使国 家关税遭受1304.1万元的重大损失,他说他是代表行署,不能由他个 人负全责;公诉人指控他有267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他说根 本就没这么多。
总而言之,整个法庭调查中,韩景昌情绪激动,似乎有天大的“委屈”。 然而,公诉人举证了大量的人证、物证之后,使得他“委屈”的辩解显得那 么苍白无力。
财色兼收滑向深渊
韩景昌承认,他有个相好了10年的情妇魏云,用他的话说,“自从有 了那层关系后,她可以为我去死。”
要说韩景昌对其情妇还真是有“情”,从法庭调查中看得出,他每次收 受的贿赂,他大多不会告诉结发的原配,却大多会交给其情妇。
韩景昌在法庭上承认,他共给了情妇近70万元人民币,但其情妇却在 供词中承认他给了203万元。此时,他苦笑着摇头,透出一种始料不及的 沮丧和无奈。
是的,韩景昌为了情妇,确确实实是豁出去了。
韩景昌10年前或许庆幸自己“桃花运”不错,交上了个红颜知已。如 今,站在被告席上,尤其是其情妇的供词,使他无奈,使他沮丧。真不知在 这走完政治不归路的当口,他内心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是我自己把自己给毁了
原赣州地区行署专员韩景昌昨在法庭认罪
被告席上的韩景昌全没有了当年权重一时的威风。从一个地区行署专员 沦为人民的罪人,一个大肆收受他人贿赂、一个涉嫌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 力、敛巨财、养情妇的罪人,韩景昌终于说出了一句关键性的话:“是我自 己把自己给毁了。”昨日,记者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黑色塑料袋
在商人何某的供述中,他提到一只黑色塑料袋。韩景昌利用职务之便, 轻而易举地获取了这只黑色塑料袋里包着的5万元人民币。
纵览贪污、收受他人贿赂的案例,从当年的牛皮纸信封里的几百元,到 礼品盒里“暗藏机关”,甚至在活鱼肚里塞进金银首饰,现在的黑色塑料袋, 显得更直接、更鲜明,这的确是“公开的黑色交易”。
好像“李金斗”
为从安远调到赣州市工作,廖某3次送物品到韩景昌家,第一次是沙发; 第二次是音响;第三次是微波炉、洗碗机。另外,廖还送了4000元钱给 韩。
韩称收到音响后,因为女儿说家里没有,要韩景昌给廖某钱就是,韩说 自己给了廖3000元钱。
但是,因为廖某长得像李金斗,所以,韩妻一直记得,韩好像从未跟她 说过给廖钱的事情。如果不是廖某长得像“李金斗”,沾明星的“光”,韩 妻肯定是记不住他的。
不忍再看的金块
当公诉人询问被告人韩景昌是否收受过欧阳某某的5块金块时,韩景昌 毫不含糊地肯定:“收了,两次共收了5块。”他同时形象地说明:“指头 那么大。”
当法警将5块金块再次送到韩景昌面前,让他辨认时,他说:“不需要 看。我相信你们查得很清楚了。”
韩景昌真的不忍心再看那5块金块。他的眼睛也不再有“绿光”,那让 他怦然心动的金块,其实不是送来让他享受的,而是让他下地狱的。
欲树“牌坊”
韩景昌在收受他人贿赂的时候,不是没有意识到自己这样做的严重后果。 他心里一直很虚,但他从来自认为高明。
有几次,他将收受来的贿赂转手捐赠出去,并收好有关凭据。据检察人 员统计,他捐给寻乌县、瑞金市和穷困学生的钱,有4万多元,但与他收受 的贿赂和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相比,只能算是个小意思。
给个理由就收
被韩景昌认为是很老实的肖某,一次春节时送给韩6000元的红包, 但韩“坚决”地拒绝了。
但是,肖后来送给韩4万元,韩有些动心了。这时,肖告诉韩:“你就 收下吧!我还会害了你?这4万元其实就是你的钱!我送你6000元红包, 你没要,我就拿去‘帮你’炒股了,连本带利给你赚了这4万块钱,你就收 下吧!”
韩景昌一听,乐了,那就收下吧。
“帮忙”专员
韩认为自己是个“肯帮忙”的专员。老部下、新朋友,管他认识不认识, “有忙就帮”,搞个调动、分房、政策照顾、提拔什么的,韩专员都“爽” 得很。
韩有个情妇叫魏云,来自她的“忙”,韩更是一定要帮。魏一结拜姐妹 的丈夫为求提拔,先后送给韩3万元钱。送钱时,他见有人在韩景昌办公室, 就把包裹放到办公桌上,推上前说:“韩专员,所要的‘材料’我准备好了。 ”韩自然心领神会,说了一句:“我知道了。”
“造假”专员
韩景昌为了魏云在兴赣公司顺利开展“右改左”业务开了两次协调会, 魏云一个副科级干部次次出席,并作“重要发言”。
当韩景昌获知省纪委开始查他的问题,他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他先后指使情妇魏云和秘书篡改会议记录,把其他主要领导和省公安厅 领导扯进来,说他们不仅知道情况,而且有“搞大”、“满意”和“可以试 点”的指示。
韩说:“这样改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死咬住其他主要领导, 反正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也说不清楚。”
随意栽赃
昨日8时30分开庭到19时许庭审结束,韩景昌在庭审调查和法庭辩 论过程中,先后13次发出苦涩的笑声。
当韩指称有一笔近10万元的钱是一个姓李的朋友送的,而不是为他办 事收的贿赂时,公诉人将李某的证词当庭出示,李某说:“韩说我送他那么 多钱,可能是要把他财产的来源说清楚,所以‘戴’在我的头上,他认为我 有这个能力送他这么多钱。”
据李某称:他听说韩的儿子要出国读书,曾口头答应从公司借10万元 给韩。
庭审时的窘态
当公诉人宣布播放魏云在接受检察人员审讯时的4个录像片断时,韩景 昌怔了一下,并立即盯紧示证屏幕。
在播放过程中,韩景昌极不自在,不停地抖动他的双腿。
魏云的录像可能触及韩的某根神经,他全神贯注,眯起眼睛,陷入深深 的沉思与回忆之中,十多分钟都没有回过神来。
在韩景昌的供述中,他说:我的钱分三部分,一部分给结发妻,一部分 给情妇魏云,一部分留给自己,以防意外。
据魏云供认,韩景昌在十来年的时间里,共给过她203万元左右的钱 物。
当庭审进入到最后程序、韩景昌作最后的陈述时,他说:“我心服口服 地认罪!”
文/图记者盛政祥、郭胜见习记者李伟
韩案花絮
人生哲学升官发财
韩景昌是从赣县一个山沟沟里走出来的,他的一生都在向上努力着,只 是他的追求目标定位在:当官发财。”这是一位曾与韩景昌共事多年现已退 居二线的赣州市老干部说的。
这位老干部说,在与韩景昌共事期间,他经常会指指点点一些干部,说 这个胆小,那个想得不远,每每于此,他都会炫耀一下自己“光辉”的追求 之路。
韩景昌自鸣得意地说,自己大学毕业后,分到北京一个郊县教书,不久 被调至县革委会做秘书工作。于是,70年代末期,他通过路子找关系调回 了原赣州地区,从事信访工作。干了没多久,一心向钱的韩景昌觉得无油水 可捞,便要求调到赣南师院教书。随着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改善,韩景昌终于 瞅准机会,又改行进了党政机关,从此一步步青云直上,最终实现了他“当 官发财”的梦想,也最终修改了他作为一个哲学系学生对人生哲学的正确理 解。
引人注目“特检”旁听
韩景昌案引入注目,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他的三项指控中,有一项“滥 用职权罪”。这项罪名是1997年修改后实施的《刑法》中新设的罪名, 而韩景昌涉嫌此罪,在我省正厅级干部中是第一人。
昨日庭审时,检察机关为了发挥特约检察员的社会监督作用,特邀了十 多名省、市检察机关特约检察员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司法公平、公正、公 开气氛进一步得到加强。
“魏氏专员”狐假虎威
自从傍上韩景昌后,工于心计且口口声声真情相许、不图名不为利的魏 云自然深谙暗度陈仓之道。
在赣州市,韩景昌执掌行署大印之时,有一个装修不错的酒家,既不是 政府指定的接待单位,也没有独特的地方风味,但却总是宾客如云,生意兴 隆。原来,韩专员经常光临此店,一些附庸者便尾随而至。而这样,最为高 兴的便是魏云了,因为这家酒店的真正经营者正是她。
说起魏云,这个有“魏专员”绰号的女人,还真是不在其位,亦谋其政。 赣州不少干部听到她的大名都敬畏三分。
有次,赣州某县一位领导干部被人稀里糊涂地带到该酒店用餐。饭后一 结账,简简单单一桌竟花了一千多元。该领导一听暴跳如雷,说要看看菜单, 核实账目,没有得到满足。与服务员发生口角,并一再要求见“黑心”的老 板。老板就是不露面。服务员丢下一句:“我们的老板叫魏云,她叫你日后 再找他。”谁知该领导一听,竟吓得一声不吭,结完钱后灰溜溜地走了。 (记者王小林、高成)
为情妇韩景昌滥用职权红颜似知己却是真祸水
韩景昌在被检察机关查处的后期,检察机关已掌握了他大量的犯罪证据, 他面对铁的事实不能再回避时,便在2000年9月,对自己走向犯罪的嬗 变的心路历程作了一次剖析。
他说:“好色是万恶之源。”
他原本有一个很好的妻子、很好的家庭。妻子同他是多年的大学同班同 学,几十年来相互了解,志同道合,感情很好。
但自从到安远县任县委书记后,他有了除妻子以外的女人。
1953年出生的魏云(已因涉嫌贪污、偷税、非法经营等犯罪,被赣 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已于4月10日开庭审理)当时是安远县建设银 行的副行长、主持工作。她是南下干部的女儿,她凭着个人奋斗,被下属和 周围的人公认是个“女强人”。她不是那种风风火火的女强人,她身材小巧 玲珑,性格温存,说话声音甜脆。(详见本报4月12日第17、18版)
在一个山区小县,一个女人能当上主持工作的副行长,是她的骄傲。可 是她也有深深的不幸。她的丈夫是个司机,她与他之间有着并不仅仅是因为 地位悬殊而产生的裂痕。
1991年7月,韩景昌和魏云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
在安远曾有过这样的事,当他俩在一起颠鸾倒凤时,当时该县的常委们 却在会议室苦苦等着“韩书记”前来主持县委常委会。
韩景昌说,他就是从此以后色迷心窍,拜倒在魏云的石榴裙下。觉得妻 子不如魏云年轻漂亮,不如她思想解放,接受新生事物快,会待人接物;不 如她能干,会操持家务。
一个堂堂的专员,就这样陷在婚外情中不能自拔,甚至为情妇不惜滥用 职权。
亲自为魏云召开协调会
韩景昌1992年6月升任赣州地区行署副专员,不久,魏云也调到赣 州地区建行,在该行下属的银利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她自视自己有后台,银 利公司从成立之初,就不办理国家税务登记证,不申报纳税,自1994年 5月至1997年,涉嫌偷税534617.92元。
在银行已出了问题的魏云,只须韩景昌一句话,就顺顺当当地进了财政 局的信托投资公司,并且专门为她成立了一个“赣州地区兴赣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赣公司”),魏云任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兴赣公司的 经理。
1997年5月初,时任赣州地区专员的韩景昌在下基层检查工作时, 得知某市公安局汽车修理厂在经营右方向盘进口汽车改左方向盘车(以下简 称“右改左”)的改装业务,觉得这项业务利润大,来钱快,于是他授意魏 云的公司和该市公安局合作“右改左”上牌业务。
尽管当时韩景昌已看过国办发〔1993〕55号文件,并参加过“打 私”工作会议,知道为走私贩私汽车上牌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的。但 为了红颜一笑,让魏云所在的兴赣公司有业务可做,有钱可赚,5月16日 下午,韩景昌急急忙忙指示召开协调会。协调会在地区行署办公楼二楼会议 室举行。参加会议的人有赣州地区行署的领导,地区工商局、交警支队、地 区稽查征费局、地区控购办、地区经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某公安局的主要 负责人、赣州地区财政局信托投资公司经理以及魏云。
协调会上,与会的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实事求是发表了不同意见。地区交 警支队的领导提出,“右改左”上牌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工商局领导提出上 牌有难度,地区稽查征费局的领导提出车辆购置费附加费的征收标准要经请 示,韩景昌即要求快去请示。
韩景昌是知道大家会有不同意见的,但兴赣公司搞“右改左”业务并不 是要靠与会的人同意了才能搞。召开这个会的主要目的是为兴赣公司日后搞 “右改左”扫清道路,与会人员同不同意都是要搞的。在专员的一言九鼎之 下,谁也不会坚持反对,因为反对了也没有用。
在这个协调会上,韩景昌作出决定:一、先试行“右改左”上牌50辆; 二、各职能部门按照1993年罚款放行的办法操作;三、各部门适当收点 费,工商4000元/辆、控购2000元/辆、稽征3000元/辆、商 检300元/辆、交警200元/辆,每辆车的收费控制在1.5万元左右; 四、由兴赣公司到各职能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同意收费;五、对外不宣传, 不发文件,领导和经办人知道就行。协调会后,赣州行署果真未发文,也未 进行通报。
但从此,在赣州一股给走私车“右改左”、上牌暗流涌动,以至在全国 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魏云第二次召开协调会
1997年6月底,以兴赣公司名义上牌的车辆“租赁”给车主后,由 于不能立即“过户”,兴赣公司要为车主承担养路费。这是开始未料到的, 这样一来,兴赣公司就吃亏了。
韩景昌为了魏云,决定召开第二次行署协调会。7月8日晚,韩景昌召 集行署有关领导、地区工商局、地区交警支队、地区稽查征费局、地区财政 局的负责人以及魏云,在行署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次协调会。
会议的议题就是讨论研究“右改左”上牌中存在的车辆过户、养路费等 问题。会议最后韩景昌讲话,他肯定了兴赣公司搞“右改左”上牌的做法, 并决定:一、“右改左”上牌由兴赣公司继续搞下去,上牌、过户同时进行; 二、各部门的收费标准照旧,兴赣公司另代地区财政局收取1.5万元/辆; 三、严格上牌范围,仅限于本地区内的“右改左”车;四、对外不大肆宣传。
第二次协调会后,行署也未发文,也未进行通报。
两次协调会,兴赣公司积极操作,与各有关部门共同违规办理“右改左” 上牌手续。
具体的操作流水线是:兴赣公司收取办证费后,将车主的无进口证明汽 车以兴赣公司的名义送交地区工商局“处罚”;地区工商局收取4000元 /辆的罚款后放行,出具1993年的虚假罚没证明;地区控购办、稽征局、 商检局等部门收取一定的费用后,分别出具相应的虚假证明;地区交警支队 收取200元/辆的工本费后,对具备上述虚假手续的车辆予以办理 1993年的牌照,户主是兴赣公司;兴赣公司将上好牌证的汽车先“租赁” 后“过户”给车主。
1997年8月19日,南京《现代家庭报》刊登了“走私轿车的黑色 通道”一文,披露了赣州地区走私汽车、为走私汽车办理合法牌照以及给国 家造成巨额关税损失的情况。魏云看到后,将报纸给韩景昌看。
韩景昌没把这张报纸的新闻监督当回事,继续支持兴赣公司经营“右改 左”上牌业务。
这期间,赣州不少人看到了《现代家庭报》上的这个报道,有人也向韩 景昌汇报了,但韩景昌未表态。
1997年9月底,江西省交警总队书面批复赣州地区交警支队,禁止 “右改左”上牌。省交警总队的批复一到赣州,地区交警支队的负责人就向 韩景昌汇报了省交警总队的批复情况。魏云也向韩景昌汇报了省交警总队批 复的情况。
韩景昌得知情况后,不是立即指示停止上牌,而首先想到的还是魏云。 他要求把兴赣公司已经收了办证费、正在各部门办理上牌手续的这些车办完 了再停止。
在“右改左”上牌期间,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新购的无进口证明的汽车到 兴赣公司上牌,兴赣公司也一律以“右改左”的名义,到工商、交警等部门 办理有关上牌手续。
因有利可图,兴赣公司及魏云等人竟也从广东购进无进口证明的汽车, 办理“右改左”上牌手续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韩景昌发现了兴赣公司的这一情况,魏云也把他们做的事告诉了韩景昌。 韩景昌不仅没有制止,反而参与其中,先后为5辆无进口证明的原装左盘车 上牌批免了应上缴财政的1.5万元一辆,还指使兴赣公司销售了一辆已办 好牌证的日产考斯特面包车给南昌某单位。
韩景昌看到兴赣公司和魏云等人经营的汽车存放在魏云家的楼下后,为 保护魏云,他要魏云找一个车库把车藏起来,以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由于韩景昌为了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滥用职权,致使兴赣公司为大量新 购进的无进口证明汽车包括原装左盘车以“右改左”的名义办理了牌证。
据统计,自1997年6月至1998年5月,共计有“本田”、“佳 美”、“凌志”等185辆无进口证明的汽车办理了上牌手续。185辆车 中,有62辆新车、123辆旧车。仅为62辆新车上牌,就造成国家关税 损失1304.1万元。(樱子/文记者郭胜见习记者李伟/图)
官场上韩景昌贪得无厌
一段时间里,韩景昌情场得意官场亦得意。
自1992年6月升任行署副专员后,1995年转为常务副专员,后 又升为专员。
在被查处后,他说自己那时被周围吹喇叭、抬轿子的人捧得都昏了头, 飘飘然,忘乎所以了。甚至有的人对他滥用职权搞“右改左”这样的事还吹 捧为“思想解放、贡献大”;有的人还给他介绍女孩子玩,介绍他去嫖娼, 虽然他没有去;还有的人主动送钱给他,让他去跑门子,拉关系。
他说生活圈子的潜移默化熏染了他。
检察机关指控韩景昌涉嫌受贿45.245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67万元。
这么大的经济犯罪是从他收红包开始的,所以他说:“红包害死人。”
在当安远县委书记时,曾有人给他送过钱,他坚决拒绝了。当副专员后, 他开始变了。因为那时送的人渐渐多起来,而且听到的总是“现在就这个风 气”,他不收还怕会得罪人,不近情理。他就开始收了,第一年收了一二万, 以后随着职务越升越高、权力越来越大,送的人越来越多,收的红包也就越 来越多。
他涉嫌受贿犯罪的45万余元,就是这样一笔笔收来的,以下略选部分。
1、“同意”二字衍生出源源不断的钱财
▲1992年6月,韩景昌由安远县委书记被擢升为赣州行署副专员。 刚当上副专员,韩景昌因为对分管的部门要做的一件不正常的事没有反对, 给予了“同意”,一次就收受了5万元人民币贿赂。
1992年6月,经分管侨办的副专员韩景昌的同意,原赣州地区侨务 办公室下属的某侨汇物资总公司向江西省有关部门申办了150台汽车驾驶 室总成捐赠指标。这其实是赣南侨汇物质总公司玩的一个花招。那段时间, 赣南籍的港澳同胞为支援家乡献爱心,无偿捐赠了一些汽车的部件,汽车 “驾驶室总成”就是被捐赠的一种。该公司却假冒有港澳同胞捐赠汽车驾驶 室总成,获取了批件后再倒卖。这也是当时赣州为地区财政创收开的一个不 应该开的“通道”。韩景昌同意了该物资总公司的做法,该公司顺利拿到了 批件,转手倒卖后获利数百万元。赚得的钱一部分上缴地区,公司留下大部 分。
为感谢韩景昌的“开明”,该公司负责人张某与原赣州地区侨务办公室 副主任一起到了韩景昌家,送给韩景昌人民币5万元,韩慨然笑纳。
▲收受安远县林业局安子岽林场场长的2000元的贿赂,是韩景昌涉 嫌受贿犯罪事实中最小的一笔钱。
1998年10月,应安远县林业局安子岽林场场长的要求,韩景昌为 该场重建了望台经费一事,给赣州地区林业局批示并给该局局长打电话,要 求给予支持。赣州地区林业局11月拨款2万元至安远县林业局,用于重建 安远县安子岽林场了望台。为感谢韩景昌,安子岽林场的场长在1998年 底到韩景昌办公室送给韩2000元钱,韩景昌竟然也收下了。
2、在赣州海关工程中收受包工头贿赂
▲韩景昌的涉嫌受贿犯罪中,最大的一笔受贿数是10万元。那是 1994年1月,他当赣州地区行署副专员不到两年的时候。
1993年6月,赣州海关在筹建之中,挂靠在原赣州地区某建设总公 司的承包人朱某想要承接海关的基建工程,他通过关系找到时任行署副专员 兼赣州海关筹建领导小组副组长的韩景昌帮忙。关系人提出要朱送给韩景昌 10万元人民币,朱同意。关系人将朱的请求告诉了韩。1993年12月, 经过韩景昌的同意,朱接到了总造价400多万元的海关综合大楼和宿舍工 程。1994年1月的一天下午,韩景昌在家里收受了由关系人代朱某转送 的10万元人民币。
办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在1994年初,韩景昌一次就收受了10万 元的贿赂,而且是通过中间人收受,可见其的贪婪和胆大妄为。在当年, 10万元几乎可说是相当大的一笔数额。
▲赣州海关筹建,想接工程的基建老板都纷纷盯上了韩景昌。
1993年底,赣州地区某公司装饰部负责人徐某为承接海关大楼装修 业务,于1995年春节前到韩景昌的办公室,送给韩人民币1万元。又在 1997年中秋节前到韩景昌的办公室送给韩人民币1万元。
3、同意港商搞假捐赠,受贿人民币5万元、港币1万元
▲改革开放后,国家制定了许多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而有些地方和一 些人则利用国家的政策钻空子,损国家这个“大家”,利小区域和团体的 “小家”。
1992年下半年,原赣州地区某交易中心欲与一港商做“汽车驾驶室 总成”捐赠业务。
“捐赠”怎么和“业务”连在了一起?原来港商和这个公司以捐赠为名, 打报告向有关部门批额度,弄到批件后再转手倒卖,以此赚钱。这次共做了 200台的业务。韩景昌同意和支持做这笔业务。
为表示感谢,港商在1994年春节前在韩景昌家中,送给韩景昌人民 币5万元;1994年10月在香港世纪酒店送给韩景昌港币1万元。
4、为人提拔、调动、解决困难均成了聚敛钱财的机会
▲1994年,原安远县某局长廖某想调动工作,他找到原在安远任县 委书记的韩景昌帮忙。1994年5、6月的一天,廖到韩景昌的办公室, 送给韩人民币4000元;1995年春节前,又送给韩景昌一套价值人民 币9930元的音响。在廖给韩送钱物的期间,韩景昌同意让廖调到赣州, 并任地区某公司经理。
▲原赣州行署一副秘书长为妻子调动的事,请韩景昌帮忙。韩景昌分别 给赣州行署的两位副专员和地区财政局领导批示,要求解决该副秘书长妻子 的工作调动问题。该副秘书长之妻得以调入了原赣州地区财政局。
按照赣州行署的有关规定,正县级干部调动工作可以调整住房。该副秘 书长从行署调到赣南某集团公司任董事长后,韩景昌批示同意赣南某股份有 限公司在赣州市为该副秘书长购买三间二厅商品房一套。
▲1996年底,赣州市个体户游某经营的5部车在樟树市被扣,他请 韩景昌帮忙将车弄回赣州。韩景昌交待原赣州地区交警支队领导出面处理。 为感谢韩景昌,1997年初,游某在韩景昌家中送给韩人民币2万元。
5、向地区工商局借“罚没款”130万元给人经商
▲工商部门的罚没款每年上缴一次,这笔款项是专款,按理不能它用。 但是就有人在韩景昌的帮助下,从这笔专款中借出了130万元做生意。这 人就是江西赣南某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这个老板想借钱,便请韩景昌帮忙。 1995年8月,经韩景昌批示,这个老板硬是从赣州地区工商局的罚没款 中借出了130万元。为表示感谢,1997年春节,这个老板在韩景昌家 送给韩人民币1万元;1998年上半年,又送给韩景昌5块金块,重 438.35克,价值人民币35089元。
新浪新闻 200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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