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人贪财皆为情? |
2001年4月20日 |
周以明 冉鄂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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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共同贪污公款7272万元,犯下贵州省历史上最大贪污案的 许杰、杜建生在贵阳伏法。这是贵州省贵阳市检察院在一年内查办的三起女 财务人员贪污巨额公款大案之一。记者在调查采访这三起贪污大案中,发现 有不少问题应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反思。
为情所困三女贪步入末路
贵阳市财政局综合处出纳、会计许杰(女,32岁,大学学历), 1997年与原贵州省医药公司职工杜建生(已婚)相识,杜自称是香港龙 氏集团成员,叫龙彬,与许杰确立“恋爱”关系。从1997年10月至 2000年2月,许杰在杜建生的教唆下,侵吞贵阳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和 国库券共7272万元给杜建生“办公司”、“还债”等。案发后,许杰方 知杜建生根本不是什么香港龙氏集团成员,而是贵阳市一个放弃工作、浪迹 街头的“混混”。该案经检察、公安机关全力以赴,追回赃款及赃物折款共 6700万元。
贵阳市林东矿务局总机厂财务科长金桂芳为给吸毒的儿子还债,自 1993年至1999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近700万元;贵阳市劳 动就业局财务科出纳员王柳为筑“爱巢”,从1994年9月至2000年 4月,作案90次,贪污该局失业保险金、预算外资金等276万元。另外, 王柳还挪用公款50万元,为其丈夫与他人合伙办公司做注册资金验资。案 发后,检察机关追回赃款赃物折款共计160多万元,尚有113万元不能 归还。
耐人寻味她们不计后果
三女贪犯罪,有如下共同特点:
1.犯罪数额巨大,不计后果
许杰一案涉案金额7272万元,相当于贵州省好几个县一年的财政收 入;金桂芳一案涉案金额700万元,相当于一个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全年 的利润;王柳一案涉案金额276万元,是若干企业上交的失业保险金。三 女贪的胆量令人震惊。
2.作案时间长、次数多
许杰从1997年与杜建生建立“恋爱”关系后开始作案,到2000 年2月案发时,已经作案数十次;金桂芳利用银行对账单由她保管,货款也 由她亲自到银行去存的便利,7年来,得以不断用现金支票,从银行将厂里 公款取出;王柳年仅28岁,而作案时间长达6年,次数达90次。
3.错位的“爱”,导致疯狂攫取
许杰为实现与“香港大亨龙彬”(即杜建生)结婚、出国定居的黄粱梦, 以身相许后又不断满足未来“老公”的要求,自己成了悲剧主角;金桂芳溺 爱儿子,用畸形的母爱为儿子还吸毒债;王柳本有较好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但她不满足做“平常人”,过平常的日子,为筑自己的“爱巢”,盯上职工 失业保险金,落得可悲下场。
4.寻找制度漏洞,为我所用
许杰利用与她同一办公室、负责保管财务印鉴的王某对她的高度信任和 麻痹,每次作案只要乘王某不在,拉开王某办公桌抽屉偷盖上财务印鉴,便 可完成窃取巨额公款的关键一步。金桂芳以出纳员业务不熟为借口插手其他 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王柳贪污失业保险金、再就业基金长达5年多,单位 也毫无察觉。
4个特点,反映一个问题:在“情”的驱使下,犯罪人失去理智。
掩卷长思漏洞如何补
三女贪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教训惨痛。痛定思痛,我们 应该如何弥补漏洞呢?
1.树立正确人生价值观,经受得住公与私的考验。
单位的“管家”自然要与钱、物打交道,能否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 不湿鞋”,“管家”们的人生观、价值观起着重要作用。党员干部面对金钱、 物质的诱惑,一定要有个正确态度,决不能为狭隘和错位的“爱”,而把党 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否则就会身败名裂。
2.严格制度,落实到位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对策。
试想,如果三件女贪大案发案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真正健全,又能落到 实处,那么,作案者即使想作案也“不能为”。构筑好制度的防线,既防君 子,更防小人,这样的防患于未然,比亡羊补牢更有利国资安全。
3.强化监督,失职必究。
事后监督固然必要,但事前防范更有价值。在治理腐败问题上,应该把 预防为主作为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而加强监督,则是预防为主的核心。对 于国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如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和恶劣影响,应当根据其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 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日报 200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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