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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马其伟亲属受贿犯罪纪实

2001年5月27日

  黄建良
 

  5月17日、18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由长沙市检察院提起公
诉的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受贿一案。站在被告席上一字儿排开的4
个人同是一个家族的成员,引起了媒体和旁听群众的极大关注。这4个人除
了马其伟本人,还有他的妹妹马淇英、小女儿马骥、二女婿黄俭。

  现年63岁的马其伟在湖南省交通厅担任了多年的副厅长,他握有主管
全省公路重点工程及兼任省交通厅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等重要职权,在一些公
路、桥梁建设施工单位看来,他简直就是一个“财神”;对他的家人来说,
他更是一棵神奇的大树。妹妹马淇英靠着他,只几年工夫,就接受了90余
万元贿赂;他的小女儿,现年30岁的马骥靠着他,只几年时间就收受贿赂
110万元;他的二女婿,现年40岁的黄俭靠着他,几年时间就收受贿赂
也达15万多元。

  那么马其伟这些家人是怎样靠着他这棵“大树”发财呢?

  受贿90万的妹妹

  1994年,湖南省交通厅下属的省路桥公司参加沪杭甬高速公路浙江
段的投标,马其伟接受该公司邀请,到嘉兴、杭州等地找浙江省沪杭甬高速
公路建设指挥部有关人员联系投标事宜。在此期间马其伟的妹妹马淇英向马
其伟提出,她想在杭州买套房子,但资金不够,如果路桥公司这次中标了,
就请马给他们打个招呼,分一点工程给她,她再包给别人,从中得点好处费。
马其伟当即找来路桥公司总经理柳福成、副总经理杨志达,吩咐要分点工程
给马淇英,两位总经理当即表示同意。1995年7月10日,路桥公司中
标,随即安排将该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马淇英。马淇英将这个分包来的
工程转包给了个体包工头陈元生,并从陈元生处收取了16万元的好处费。

  1997年,湖南省湘耒高速公路工程动工。杭州西兴农水物资供应站
的徐从芝主动找到了马淇英,要她出面请马其伟帮忙在湘耒路推销钢材,并
许诺按每吨30元给好处费。马淇英为此专程赶到马其伟家,向马其伟转告
徐从芝的请求和给好处费的承诺,并要马其伟给下面打个招呼。结果,从
1997年10月至1999年1月,徐从芝共向湘耒高速公路推销钢材
6000余吨,并按时收回了货款。徐从芝为表示感谢,送给马其伟和马淇
英好处费18万元,其中马其伟得6万元,马淇英得12万元。

  马淇英靠着马其伟这棵大树,分包工程,推销钢材频频得手,好处费源
源不断,先后收受贿赂90余万元。

  受贿110万的小女儿

  1996年10月,湖南省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开始邀标。交
通部二局三处处长杜会民经人介绍找到马的女儿马骥,请她通过马其伟帮忙,
并许诺中标后给好处费。1997年1月16日,杜会民与马骥签订协议,
议定中标后给马骥40万元的好处费。投标过程中,为保证杜会民能中标,
马其伟应马骥要求,就如何报价问题向杜会民透露内部消息。在省交通厅招
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选中标单位的会议上,马其伟又主动提出让交通部二
局三处中标的主张,以致杜会民中标成功。之后,杜会民依协议将40万元
划到马骥指定的银行账户。此后,马骥又故伎重演,先后在湖南省娄涟高等
级公路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中和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中又分
别接受杜会民20万元好处费和交通部一司广东处总经济师黄犀纯50万元
好处费。

  收了15万的二女婿

  1998年6月,广州公路工程公司湖南分公司(简称“湖南分公司”)
参加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投标。该公司经理佘豪请黄俭找其岳父马
其伟帮忙中标,并许诺给好处费。因马骥捷足先登,先帮助交通部一司广东
处中了标,“湖南分公司”未能中标。同年10月,湖南省交通厅招标领导
小组在听取耒宜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分包问题情况汇报时,马其伟应黄俭的要
求,在会上主动找“理由”提出:“湖南的队伍在广东也没少接工程,现在
搞到人家屋门口去了,不分包点工程给广州公路工程公司湖南分公司,面子
上过不去。”后佘豪分包了该工程中1.27公里的工程,给了黄俭
15.5万元,黄俭得这笔好处费马上从中拿出5万送给了马其伟。

  检察机关指控:马其伟共单独受贿13.5万元,其余都是与马淇英、
马骥、黄俭共同受贿。长沙市中级法院将于近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检察日报  2001年5月26日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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