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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路网的一些路段,车辆通过必须按章交费。国家有关法规对什 么样的车辆可以免交费用,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前不久,在湖北省岱黄收 费站,一辆理应交费的车辆不但不交费反而强行闯关,随后发生的事情,更 是令人意想不到……。
汽车不交费强闯关,把值班员拖行20米
11月17日上午11:34分,一辆小车欲通过岱黄公路府河收费站, 收费员邓丽萍请司机交费,被其拒绝。
这辆牌号为鄂A—L1116的车,是黄陂区检察院的。按照武汉市道 路交通费征收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除了赈灾、抢险、救灾、正在执行紧 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部队的军车属于免费车辆以外,其他车辆一律都要 购买通行票。连该院常务副检察长兰辉也认为:这辆车属于应该交费的车辆。
“他自称是检察院的,因为是地方牌照,我们就请他出示证件。”收费 站工作人员李云峰说:“但他没有任何证件,我们就一直劝说他购票。”
从收费站监视器11:38录像上的镜头资料可以看到:这辆车子突然 启动,撞断了栏杆,强行冲岗逃票,一名值班员追上阻拦,另一名值班员也 骑摩托车追了上去……
汽车拖着李云峰强行冲出了20米以后,才被迫停了下来。在无法脱身 的情况下,司机和车上的工作人员弃车而去了。但2个小时过后,即下午1 点43分,收费站突然驶来6辆各种型号的警车,上面下来30多个检察院 的人,领队的是黄陂区检察院兰辉、徐俊桥和应承发3位副检察长。“主要 是为了调解纠纷,协调的过程也是蛮好的。”徐副检察长这样形容他们的到 场。
检察官恐吓抓人,大肆打砸收费站
那么,事情是“蛮好”还是“蛮横”呢?尽管兰辉副检察长说:“我们 不能抓人家,要抓也是公安机关抓人。”可收费站喻望菊站长说:“他们一 来就说要抓人,……说收费站妨碍公务。”当时被检察院的人抓住衣领往外 拖的李云峰也证实了这一点,幸亏站内的领导和同事齐心协力才护住了他。
“(门)关了之后,他们就踢,旁边的瓷砖都被他们踢坏了,门和螺丝 也是被敲裂的,还有门上的铁杆子也折断了。”站上的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的 情形。据说检察院的人还冲到员工更衣室撬柜子,说收费站藏了录象带在里 面,结果屋里被弄得一塌糊涂。
黄陂检察院的人在收费站里肆意吵闹、打砸设备,并且以抓人为由恐吓 几名工作人员,使其被迫关在一办公室里达4小时之久。
殴打新闻记者,抢砸采访设备
下午4时,新华社湖北音像新闻编辑部摄像记者刘又元、姚海鹰赶往现 场采访时,所带摄像机被检察官强行夺走砸坏,录像带被扣留。随后,《楚 天都市报》记者闻讯赶至现场,也受到众检察官威胁恐吓,其中一人伸手抢 夺照相机。下午5时许,新华社湖北分社武汉记者站站长熊金超受指派前往 现场调查处理,黄陂检察院一名检察长一声令下,多名检察官一拥而上围攻 熊金超,五六名检察官将其高高抬起,强行往车中塞。熊金超在被围攻过程 中,不断受到这伙人的拳打、脚踢,其中有人声称“打死他个狗日的”,并 将熊的皮带扯断。后在群众施救下,熊金超才得以从小车中挣脱。《楚天都 市报》记者陈建刚在拍摄这一过程中,一检察官高高跳起,欲击陈的头部, 并要抢夺陈的相机,被陈厉声斥退。
据府河收费站电视监视系统现场录像表明,熊金超遭围攻、殴打和绑架 长达7分半钟。
执法竟犯法,当事人受惩
黄陂检察官大闹府河收费站事件被披露后,湖北省和武汉市检察部门负 责人极为重视,指示有关方面全力查处。中央有关部门也调看了事发当时的 录像等资料,并对这一严重事件的处理作出批示。
日前,中共黄陂区委对此事件作出了处理决定:给予兰辉撤消党内职务 处分,并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依法撤消其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给 予应承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免去其副检察长、检 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责成区检察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另一名副检察长 和其他4名当事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羊城晚报 199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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