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官丢包泄露天机,工仔捡包祸从天降 |
2001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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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包
时间回溯到1997年10月3日晚。
位于广西横县横州镇迎宣门开业不久的天池酒家,歌舞升平。
9时许,一青年从厕所出来,走过二楼开着门的桂树厅,无意间往里一 瞥,只见人去厅空,在半明半暗的灯光下,墙角的沙发搁着一只黑色的小提 包,青年人回到隔壁与伙伴耳语,两人步出厅外,在走廊前徘徊约摸10分 钟,不见有人取包,顺手“牵了羊”。
这两人都是横县某单位的工人,他们受单位的委派给人安装电器,完工 后主人请他们吃饭。他们平时少有机会进歌厅,今晚到卡拉OK意外拾获一 只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拥有的提包,又惊又喜。他们回到住处,在灯光下打开 一看,不免大吃一惊,只见包里有工作证、名片、笔记本、“大哥大”和照 相机。几个印着
横县财政局缄”的7号信封里装满东西,其中一个装有现金4000元; 一个装有农行通存通兑卡2本、股金证3张、定期存款单10张;另一个有 活期储蓄存折6本,还有一个装有单位和个人现金借据11张,总金额 180多万元。证件和名片表明这个包的主人是横县财政局总会计师林爵基。 两个没有见过世面的打工仔一下傻了眼,当了半辈子工人还没有见过有那么 多钱的存折。见到这个包,他们感到心怯而又振奋。他们知道如果填单领取, 便会立即露馅。考虑再三,无计可施,最后打算就地分赃,一个要包里的 4000元,一个要“大哥大”和照相机,其余东西,归还失主,但怎么还, 直接找林爵基恐怕占不到便宜,如果将包交到财政局值班室,又恐惹麻烦, 将其丢在财政局楼梯口或行人路经的地方,被其他人拾获又枉了自己的功劳, 他俩几次到财政局打探情况,看有没有贴出寻物启事之类的街招。
在一时决断不下的情况下,两人想到了一位各方面都比自己有见地的朋 友,10月18日,他们将包送到家住北小区的朋友家,商量怎么处置才妙。
这位朋友是个转业军人,现任××公司××部主任。他仔细翻看了包里 的物品,认为别的都是小事,关键是活、定期存折和借据共170多万元是 姓“公”
还是姓“私”,如果姓公,公款私存虽然违纪,但怎么也可以解释过去, 如果姓私,那可能是一起莫大的经济案件。为了弄个明白,他在此后的10 多天,天天收看横县电视台,翻看横县报,注意“包”的动向,但半个月过 去了,没有一点动静。他此时已心中有数,便先到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咨 询有关拾获贵重物品归还与否有关法律责任方面的问题。一个法官告诉他, 如果拾到巨额票据,要求对方适当给些报酬对方又愿意的话,不算过分。他 得了这话,心里踏实了。
他们动了念头,用敲山震虎的办法,按名片上印着的号码,向林爵基试 探性打电话,当林爵基得知遗失了一个多月的包有了消息之后,先是一番高 兴,然后说这是公款,允诺给3万元作酬谢。双方约定×月×日在南宁×× 饭店见面,但林爵基到时却没有赴约。在后来的几次电话联系中,他说请示 了领导同意,将酬金增加到10万元,定好交接时间、地点,方式。林爵基 特别将自己所乘坐的轿车颜色、车号手机号码作了反复说明。
还 包
1997年11月12日,南宁市白沙大桥广西医科大学桥头引桥斜坡 树荫下,停着一辆挂着桂F2×××牌号的黑色轿车,下午3时左右,一个 腋下夹着黑色提包,左手拿着卷折报纸的青年人从人行道向轿车走来,他代 表拾包方按林爵基预先约好的时间、地点,接头方式来作钱、包交换的。这 个一贯安分守纪的公民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只是在电视里见过被绑架人质 亲属向绑匪送钱时的镜头。他心里有些害怕,想着当双方交换时,面前突然 出现公安人员的情景…
他认准了停在前面的黑色轿车,心怯想退回去,但又经不住10万元的 诱惑,他东张西望地试探着一步步向轿车迈去。
这边林爵基也认准了这个是前来换包索款的人,在距离还有10多米时 他从轿车出来和来人心照不宣地握了握手,眼睛盯着自己熟悉的提包,将来 人引近轿车,来人在车边将包递给林爵基,以为林立马会将用报纸或塑料袋 之类东西装的10万元递过来。来人在车门边停留了一分钟,不见缩回车里 的林爵基有动静,便用手指敲了一下车门玻璃,林爵基摇下玻璃向他点了点 头,他不解其意,就在这一瞬间瞥见车内后排坐着两名汉子,心里一愣,快 步离开轿车,匆匆顺原路退回去。离开轿车大约200米,他本能地回头想 看一下后面的情况,怎知轿车已缓缓停在自己的身后,车上下来了两个人, 亮出了警官证,一个一边将他挟上了轿车,他像做梦一样,立即失去了自由。
原来老奸巨猾的林爵基在与拾包人周旋时以10万元重金作酬谢稳住对 方,另一边他却向横县公安局附城派出所报称被人盗了内装公款、“大哥大” 和各种巨额票据的提包,“盗包人”勒索10万元,出于职业的责任,在双 方交换钱物时,警察一举将“歹徒”抓获。
林爵基提包失而复得不用钱,还“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勒索案” ,他觉得自己无比英明伟大,得意忘形地架起二郎腿哼起了“何日君再来” 的小曲,梦里笑醒了好几回。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为自己敲响了丧钟。11 月14日,拾包人将早已复印好的存折、各种票据递到了横县检察院和南宁 地区检察分院,从而揭开了林爵基贪污案的序幕。
后来,拾包人之一因涉嫌盗窃罪,被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贪 婪
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横县检察院于1997年11月22日对 林爵基进行侦查,在其住宅、办公地点进行了搜查,同日进行刑事拘留,同 年12月5日林爵基被依法逮捕。在侦查林爵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过程中,发现林爵基另有贪污和挪用公款嫌疑,于是依法延长其羁押期限, 对其经济犯罪问题展开全面侦查。
现已查明,林爵基于1993年7月至1997年10月担任横县财政 局粮食专管员、商财股副股长、总会计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 国家财物,累计24笔,数额总计人民币1188275·30元;案发后 追缴赃款765368·27元,尚有422907元未退出。挪用本单位 国家资金15万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案发后已追缴11万元退回发案单 位,尚有4万元未退还。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林爵基,男,汉族,大专文化,1946年生,年过半百了,就干部年 轻化的要求来说,已不属提拔对象。但在短短的几年里,他由一位农村供销 社的会计提到国家机关享受副科级待遇手握重权的粮食专管员、商财股副股 长、总会计师,可谓一步一重天,其他业务水平高各方面比他强的年青人, 只能望其项背。
然而,就是这位年老得志,官运亨通的人民公仆,在他人生旅途飞黄腾 达的高峰线上,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砝码。他投机钻营, 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混水摸鱼,大肆贪污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挖掘着无形 的坟墓,成为建国以来横县最大的贪污嫌疑人员。如果不是他自己疏忽遗包 被揭露而欲盖弥彰的话,他搜刮攫取将不知疯狂到什么程度。根据办案的检 察官掌握,林爵基案发时还操作着即将到手的130万元,如果不是东窗事 发,他现今已是拥有二、三百万元的横城富翁了。
较 量
面对检察官,林爵基紧锁双眉,两眼半闭,说话慢条斯理,不带感情色 彩,对外界刺激几乎没有反应。他不轻易回答预审人员的讯问,经常一连几 个小时不吐一个字。初次交锋,他就是重复一句:“我这几年工作勤勤恳恳, 可能有失误,但不存在经济犯罪问题。”再继续追问,他傲然地说:“能不 能帮提示一下?”
审讯一度陷入僵局。
检察官们认识到,对林爵基这样的“老狐狸”,必须要掌握充分的证据, 在人证、物证面前,他才有可能低头认罪,于是改变策略,加紧内查外调。
当拿着书证、司法会计技术鉴定及证人证言的检察官再次出现在林爵基 面前时,林爵基又耍起新花招,说存折里的20万元是自己工作几十年积攒 下来的。
里面有他担任会计学校教师上课的钟点工资;有他参加国资评估的报酬; 有每年财政局发放的奖金和个人做生意的利润,这些话经不起检察官轻轻一 驳,沙煲底便穿了。他又说存款单上另外的四五十万元是借别人的,问他借 谁的,借作何用时,他又不言语了。
审讯多了,林爵基说:“你们不要捅马蜂窝了,我为财政局操作回来的 钱,说实在必须有县领导在场才能对你们讲,要不到法院再说。到时恐怕不 单我挨抓,还要抓很多人。要是开庭审我,请你们叫横县有关企业单位(指 得过其拨款或借款的)领导来,看我林某对得起他们吗……”
正如横县检察院对林爵基的侦查终结报告上所说的那样,“林爵基不能 主动交待罪行,认罪态度不好,避重就轻,企图掩盖罪责。”这个结论是中 肯的,因为直到现在,林爵基始终不承认自己贪污,坚持说是他操作得来的 钱,暂由自己保管。从1993年到1997年,在无一人知道的情况下, “保管”几年了,这期间,他用这些钱购置了私人的房产,投资果场,投资 卡拉OK厅。
根据林爵基的涉嫌犯罪事实,南宁地区检察分院最近已向同级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林爵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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