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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法机关大整肃

2001年4月6日

  
 

  司法制度给人类带来了真理和正义,公平和公正。然而,自司法制度诞
生之日起,人类就不得不面对来自这一制度本身的异化物———司法腐败的
挑战。辽宁省政法机关在过去一年的教育整肃中,查处了一批全社会关注的
执法机关内部违法违纪案件。

  瞒天过海 犯罪越陷越深

  1998年新年伊始,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谭安洲驾车肇事企图
转嫁于人的罪行败露,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闻讯震怒,当即批复,
措词相当严厉。随后不久即来辽宁,指导辽宁检察系统开展了一系列的思想、
作风、纪律大整顿。

  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谭安洲驾车肇事企图转嫁他人一案发生于
1997年11月。谭安洲错误的严重性在于,隐瞒事实真相,指使他人出
具伪证,干扰司法公正。执法而犯法,按法律必须严惩。但由于他的特殊身
份,有关部门不敢贸然行事,便逐级向上请示,一直请示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高层的震怒,不是谭安洲驾车肇事本身,而是他企图掩盖事实真相、指使他
人出具伪证的恶劣行为。从下面一系列按时间顺序作出的对谭安洲的有关处
理决定,可以看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法治警、从严治警的决心,也可以看出
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执法检查的力度。1997年12月6日,即谭安洲主
动交待后的两天,因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实已经成立,被撤销黑山县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1998年2月8日被开除党籍;1998年3月
31日被正式逮捕;1998年4月15日被提起公诉;1998年4月
17日被开除公职;1998年4月29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逼供伤人 竟然二审无罪

  轰动省城、历时3年之久,区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都宣判无罪,从而引
起区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直至省人民检察院三级抗诉的邱兆林刑讯逼
供案,在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执法检查中终于有了公正的判决。

  邱兆林刑讯逼供致辽宁省石油规划设计院女工程师赵毅精神病一案,案
发时间是1995年12月27日。邱兆林时任辽阳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队副
大队长。在审查一起案子时,邱兆林怀疑时年27岁、尚未婚嫁的女工程师
赵毅涉嫌销赃,遂将其从沈阳拘传至辽阳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队办公室进行审
查。在审查过程中,邱兆林为获取口供,用手击打赵毅的头、面部,致使赵
毅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心因性精神障碍,反应性精神病,发
病原因与被打使精神受到严重刺激有直接关系。

  此案于1996年9月19日由辽阳市白塔区检察院起诉,将近一年后
白塔区法院才进行审理,并于1997年8月13日以事实不清,供与证、
证与证之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为由,宣告被告人邱兆林无罪。判后,白塔
区检察院并未抗诉。此时,女工程师赵毅的精神病症呈重化趋势,不能完整
叙述自己被害的过程,只能断断续续地说:“抓邱……抓邱……”在白塔区
法院宣告邱兆林无罪后,被害人赵毅在其亲属陪同下来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申诉,请求检察机关抗诉。此案经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认真研究并
报院领导批准后,决定调卷审查。

  1997年12月22日,辽阳市检察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向辽阳市中
级法院提出抗诉;1998年5月7日,辽阳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
诉,维持原判。

  在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执法检查中,目光呆滞、神情憔悴的赵毅在其亲
属的陪同下到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上访。此时的赵毅神智已极度模糊,来到
政法委机关,见人就叫叔,逢人就下跪。省教育整顿和执法检查办公室将这
起案件列为省里重点督办的大案之一,责令中共辽阳市委政法委全力作好协
调和督查工作。此时,《辽宁日报》等多家省内外的新闻传媒对此案件的报
道,激起公愤,一时间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

  1998年7月28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审判监督程序就此案向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9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公开
审理此案。庭审长达8小时之久,审判大厅里座无虚席,电视台的直播更是
牵动了无数群众的目光。休庭之后,有关庭审的情形成了人们相互交谈的一
个共同话题,人们焦灼地等待着最后的审判结果。

  10月2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辽阳市白塔区
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和辽阳市中级法院的裁定,认定被告人邱兆林犯刑讯逼供
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办案收钱 算是哪家规矩

  公安局破案,受害人交钱,这是很典型的违法违纪案。虽然公安部门自
有苦衷和理由,但是理毕竟不是法,也代替不了法。

  这是根据一名举报人举报的线索,由省政法委直接督办、鞍山政法委常
务副书记查凤志直接查处的一起很典型的违法违纪案。

  举报人姑且称之为老马,是出租车司机,营口市人。一日,老马被一乘
客抢劫后打昏推下车,醒过来后,即向鞍山警方报了案。过了几个月,某分
局刑警大队在破获另一起案子时,抓住了抢车的歹徒。干警们不辞辛苦从新
疆辗转把车追回,并通知老马前去取车。

  老马千恩万谢。不想得到通知:取车前先交5万元钱。

  老马困惑了。要车吧,这车已跑了好几年了,能不能值5万元还真是很
难说;不要车吧,自己就没了谋生的手段。最后反复讨价还价,交了2.6
万元后,才算把车取回。老马越琢磨越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公安局的职责不
就是打击犯罪,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吗?咋给咱老百姓破了案还
向咱老百姓收钱呢?他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却一直没有结果。

  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执法检查期间,老马找到省委政法委举报,省委政
法委将老马的举报转给了中共鞍山市委政法委。

  中共鞍山市委政法委很重视,专门成立了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查凤志负
责的督办小组。尽管政法委参与,事情解决也并不如想象的那般顺利。公安
部门自有他的道理和苦衷:办案经费不足,为到新疆取车,光差旅费一项就
花费不小,失主应适当承担点,于情于理似乎也说得过去。查凤志态度很坚
决,指示督查组:“哪怕他有一千个苦衷和理由,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
收费,就是乱收费,就是违纪,必须坚决退回!”

  事情最后终于圆满解决了。老马感动地说:“本来以为这钱是打水漂了,
想弄回来太难了,多亏赶上了这次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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