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滑县原县委书记王新康贿赂案庭审因被告耍赖被迫六次休庭 |
2001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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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卖官第一案开堂不顺
《广州日报》郑州电:在河南,在安阳,在滑县,人们都在评说滑县原 县委书记王新康受贿案。1999年5月12日,安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 理此案。这起在当地被称为“中原卖官第一案”的特大受贿案,因为王新康 在庭上无理狡辩和抵赖,其间不得不6次休庭,每到法庭审理的关键时刻, 王新康便脑袋一耷,以自己身体不支告称……
王新康面对检察机关对他的34起收受贿赂、卖官鬻爵的涉嫌犯罪事实 指控,他仅承认其中的一起——在自己的办公室收受了郑佩尧为要求帮忙推 荐其为副县级干部而送的2万元钱。郑佩尧在担任城关镇党委书记期间,曾 多次给王新康行贿送钱。1996年初,郑佩尧来到王新康的办公室,明确 提出要他为其入选副县级干部人选帮忙。正是在王新康的极力举荐下,郑佩 尧后来担任了安阳市铁西区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宝林,当乡长时只有25岁。后来他因贪污公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缓期二年执行。刘宝林在一个乡担任党委书记时,因工作不下去了,就被调 任滑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1995年10月,刘宝林马上给王新康送去了 1万元钱。他要王新康想法给他安排一下。一个月后,刘宝林被安排到了万 古乡当党委书记。刘宝林对此并不满意,因为他瞄上的是市里考察的副县级 干部!担任万古乡党委书记不久,刘宝林又给王新康送去5000元钱。
“官位要想长,去找王新康;位子要想动,快把钱来送”。王新康卖官 鬻爵、收受贿赂,已经被滑县的老百姓编进了民谣。王新康把干部的考察、 升迁、任免、调动,看做是为自己牟取私利、收受贿赂的极好机会。他牢牢 抓住组织人事权不放,自己直接分管,长期不设分管组织人事、干部工作的 副书记,独揽组织人事大权长达4年之久。“要想富,动干部”。王新康深 谙这之中的秘诀。据统计,他从1993年底到任,到1998年10月案 发,5年的时间里,全县共调整干部18次,平均每年3次以上;调整干部 865人,其中提升445人,交流420人。在一次干部交流中,曾令人 难以置信地出现过287名干部岗位大变动的罕见场面!干部变动勤,他的 “进项”就来得快、来得多。他贪婪的欲望就是这样鼓胀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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