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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早上7时30分,四川省通江县王家湾彭坎岩公路大桥再次 垮塌,造成桥上施工的民工6死10多伤。
一位退伍铁道兵曾预言:大桥肯定要垮!
在参与施工的20多位民工中,徐光州曾在铁道兵部队干过8年,有一 定经验。16日下午,徐光州发现桥体在剧烈颤动。他找到现场施工负责人 向毅,要求他立即停止施工,但遭到拒绝。徐光州见劝说无效,当天下午即 离开了工地。临走时,他对工友们说;
“桥肯定要垮,请大家好自为之!”
第二天,徐光州的预言成了现实,6条鲜活的生命顷刻间成了冤魂。
有人想掩盖事实?
4月18日,在通江县委大门外,一鞠姓小贩告诉记者,“昨天你们没 来,那现场真是惨不忍睹。今天,知道情况的伤员都有民警‘特护’,实际 上是怕他们讲出真话。”
死者张家让的妹夫郭安树告诉记者:“张家让的3个儿子在河北辽宁等 地打工。17日下午,县政府派人把尸体运回家后,我去涪阳镇给他的3个 儿子打电话,可是打不出去;随后,我又乘车赶到30公里外的县城去打, 还是打不通。18上午,又请人到巴中县去打电话,结果一拨就通。我们始 终不明白,究竟是谁在通信上做手脚?不应该这样惨无人道,连死者家属都 不让通知啊!”
官方说:是事故 百姓说:是腐败
通江县委对彭坎岩公路大桥“4·17”垮塌的定性是重大劳动安全责 任事故。而老百姓对此看法却大不一样。
4月19日,记者再次来到事故现场。那幅由通江县道路桥梁公司于去 年底就挂出来的“强化质量管理,重塑企业形象”的大标语在微风中与残桥 相伴。
“这简直是极大的讽刺!彭坎岩大桥一垮再垮,县委主要领导有不可推 卸的责任。这桥垮就垮在腐败,垮就垮在偷工减料,垮就垮在县委、县政府 领导的麻痹大意。”一位离休老干部指着断桥残墩对记者说:“你们看,这 桥墩的灰缝用手指轻轻一抠,就一块块往下掉。石头垮在山谷里,没有一块 是与其他石头相粘结,全是一摊散石。凭肉眼都可以看出,施工水泥标号不 够。”
记者再一次仔细观察,发现目前依然存在的东桥头引桥的拱壁条石与条 石之间有裸露的竹块;西桥墩保留在悬崖峭壁上的桥基,条石竟是悬吊吊的 依附在岩石上,总给人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据一位知情人介绍,大桥在未 完工时,就有石拱的石头从上掉下来。
当时的弥补办法,竟是像补天花板一样,由下往上塞进去的。
据悉,承担彭坎岩大桥撤除复建施工的,也正是当初承建该桥的通江县 道路桥梁公司。该公司原具有三级施工资质,去年“7·27”彭坎岩大桥 垮塌后,已被四川省建委取销了施工资质证书。
也就是说,通江县道路桥梁公司是不具备拆除和复建彭坎岩大桥资质的。 而通江县道路桥梁公司又将拆除工程转包给在县城修钟表的向毅。
查处一次再次,覆辙一蹈再蹈
通江县在彭坎岩大桥问题上曾不只一次处理过人,但是依然有后来者不 断重蹈覆辙。
1998年7月27日,彭坎岩大桥主拱垮塌后,项目负责人王帮君、 工程监理刘建荣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工程石料收方员陈世 奎因验收了不符合规格的石料,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县交通局原副 局长、总工程师谢大志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桥垮塌后,作为大桥业主的县交通局只在断桥的两端立了一个牌子, 而不是将断桥两端严格封死。1998年12月12日,县交通局党委副书 记、路政中队队长殷方新和副队长傅锡辉路过时,发现警示牌被损坏,便带 回修理。然而却未采取另外的警戒措施,致使次日凌晨3时两位外地司机驾 车误入断桥坠下深谷,造成4人死亡。
县委因此免去了殷方新和傅锡辉的职务,并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交通局。
“4·17”事故发生后,通江县也同样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查处。
公安机关以涉嫌劳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对通江县道路桥梁公司总经理彭德 春、大桥残端拆除工程项目经理李子强和向毅这3人立案侦查,并实施刑事 拘留。
谢大志明知去年塌桥事故后存在安全隐患,在爆破方案上却放弃监督, 涉嫌玩忽职守罪;县公安局治安科民警陈佳擅自与施工人员达成口头协议, 并承诺要对安全负责,涉嫌滥用职权罪。检察机关也对两人立案侦查并实施 刑事拘留。
县交通局局长张朝益在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被停职反省。通江道路桥 梁公司承建的所有在建工程全部停工检查,全公司关门停业整顿。
工程质量,人命关系。通江县及时查处事故责任人,表明绝不护短的态 度,这也许可以告慰冤魂。然而,老百姓那颗沉甸甸的心依然放不下,因为 这几年来,该县修筑公路2600公里,仅大大小小的桥梁就是690多座, 这里面有没有像彭坎岩大桥那样的
豆腐渣”工程呢?谁也不敢站出来给老百姓拍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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