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海关关长等涉嫌走私受贿 |
2001年4月6日 |
董碧水 岳耀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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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5月19日电:今天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新闻界通报:原 杭州海关关长耿永祥、原浙江省边防总队政委位保国因涉嫌受贿等犯罪活 动,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已被依法逮捕。
今年53岁的耿永祥逮捕前系杭州海关关长,此前曾担任过张家港海关 关长、南京海关副关长、苏州海关关长,1997年11月出任杭州海关关 长。去年12月16日,浙江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耿永祥立案侦查, 今年1月10日将其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经检察机关查明,耿 永祥在担任杭州海关关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走私犯罪分子董欣束 在舟山海域走私柴油提供帮助,导致董欣束6次成功地走私柴油3.3万吨, 给国家造成关税损失2000余万元。耿永祥先后收受董欣束贿赂人民币 15万元、美元4万元以及贵重首饰等物。在担任苏州海关关长和杭州海关 关长期间,耿永祥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接工程、购买产品、办理海 关有关手续、职务任免等方面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人民币130.3万 元。检察机关认为,耿永祥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去年10月,浙江省检察院在侦查浙信实业公司总经理金培赶挪用公款 案时,发现原浙江省边防总队政委、现年47岁的位保国参与金培赶等人的 走私犯罪活动。去年10月27日对位保国立案侦查,11月12日将其依 法逮捕。检察机关侦查查明,1995年位保国担任宁波边防检查站政委期 间,应浙信实业公司的要求,参与、协助海盐县饲料公司走私进口2.1万 吨油菜籽,造成国家税收流失3000余万元,宁波边防检查站从中得到 167.5万元。依据有关法律,宁波边防检查站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位 保国作为单位负责人与宁波边防检查站均应承担刑事责任。此外,位保国还 用公款12万元为妻子购买住房,并出租收取租金。他伙同部下侵吞公款美 元5000余元,自己分得2000美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受贿 人民币11.5万元、美元1200元,检察机关认为已涉嫌构成贪污罪、 受贿罪。
据悉,浙江省检察机关将在近期分别对耿永祥、位保国提起公诉。
中国青年报 200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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