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宗特大走私案昨日下午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 |
2001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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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专电:一宗特大走私案昨日下午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因涉 嫌走私3亿多美元数字移动通信设备,偷逃关税4亿元人民币,福建省邮电 管理局、省八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以及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张茂 东等4名被告出庭受审。据了解,这起走私案不仅数额巨大,而且涉案单位 和人员众多。去年底,法院已开庭审理了涉嫌在本案中放私受贿的福清海关 关长郑平等人。
检察机关审查表明:1997年7月,被告单位福建省邮电管理局决定 从芬兰引进诺基亚移动通信设备,总金额3.066亿美元,这项工作由当 时任副局长的张茂东分管。同月底,被告单位———省八闽通信股份公司以 “包税”方式代理进口,代理费为进口设备总价的20%。这种代理费明显 低于国家规定的进口移动通信设备的综合税率,存在被海关查扣的风险,但 被告人张茂东仍决定交由八闽通信公司代理进口。同年8月,省邮管局与八 闽通信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2.4亿美元的外贸合同,其余6600万美元 的合同与厦门南洋公司签订。
省八闽通信公司获得代理权后,将合同交省八闽通信机电公司执行,八 闽通信机电公司又通过层层转包,交由省富闽经济发展总公司。富闽公司总 经理林××召集被告人福州保税区西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翁春兴等人共同 策划走私事宜,并决定由西方公司负责办理信用证和货物通关,其中被告人 西方公司董事长林则钦等负责向银行开立信用证,被告人西方公司副总经理 戚继明负责货物的通关。戚继明通过贿赂福清海关关长郑平及福清海关有关 经办人员,采取伪报品名、低报价格、少报多进等方式,从1997年9月 起至1998年6月止,共报关进口诺基亚数字移动通信设备84个货柜, 走私货值141,461,524美元,偷逃关税334,947,957 .12元人民币。此外,厦门南洋公司获得6600美元的代理权后,亦采 取同类方式,从广东花都海关、韶关海关报关进口货值26,357, 119美元,偷逃关税67,646,499.78元人民币。
中华网络周刊 200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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