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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疑:陈同庆为何不判死刑

2001年4月6日

  
 

  李小瑛

  受贿数额如此巨大,影响如此恶劣,陈同庆为什么不用判死刑而判死缓。
记者日前走访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陈同庆受贿案
审判长许少龙。

  审判长许少龙说,我是茂名人,属湛江地区,很多人说我不判陈同庆死
刑立即执行,对不起湛江人。量刑必须依法,没判他死刑有如下原因:

  一、开始怀疑他与走私有关,但从材料看,主要是受贿。找他谈话,态
度较老实,全部承认,还主动交待我们未掌握的材料,钱也追回来了,可以
考虑从轻发落。

  二、陈同庆受贿罪行明显且数额大,但他每次收钱替他人办事,并不是
命令式一定要对方执行,而都是通过组织部门打招呼,手续上依照正常途径
进行,与那些违反组织程序、独断专横的做法有轻重区别。

  至于陈同庆那个走私汽车、柴油,偷逃税达1点7亿元的儿子陈励生,
为什么不判死刑而同样是死缓,那是因为他能从香港主动回来投案,并带回
许多票据、证明,认罪态度好。

  审判长认为,判曹秀康死刑立即执行,是因为他身为海关关长,本身职
责就是管好货物进出境,他不但不管好,反而教他人如何走私,完全丧失了
立场。其次,他与张猗的关系影响极坏,使湛江海关放私成了风气,造成国
家税收重大损失,走私的货物亦直接影响国民生产。曹秀康把这么重要的一
个海关搞得乌烟瘴气,他要负很大的责任。虽然他能如实交待问题,赃款也
退了(给张猗的200万存折无法追回),但不足以抵罪,对这样的海关关
长,要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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