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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一个新的侦查工作机制,既能运转高效、行动有力, 又能为人一目了然,有利于唤起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形成惩治和防范渎职犯 罪的新格局。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渎侦局应运而生。
1998年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精神,经有关部门批准,将 检察机关内设的法纪检察部门改为渎职犯罪侦查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渎职 犯罪侦查局于同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
据统计,1998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 职、“侵权”案件693件,依法进行调查623件,立案侦查258件。 结合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70余万元。
在渎侦利剑之下,一批营私舞弊、弄权渎职者落下马来————震惊全 国的原泰安市泰山区公安分局徐家楼派出所所长马某等数名公安人员刑讯逼 供致死人命,又埋尸灭迹的特大案件、济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二处原副处长 鲁某商检失职造成一千多万元损失案、滕州市副市长王某搞贿选等案件,即 是渎侦局发现、侦破的。
济南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原局长宋某徇私舞弊和骗取出口退税案发后,宋 某隐名埋姓潜逃。为了将其抓获归案,济南市检察机关的渎侦干警上北京, 赴上海,远上呼和浩特,行程数万里,折返几个来回,守候、跟踪、监控、 通缉、边控……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将损失国家税收5000多万元, 并已办好出境手续伺机外逃的宋某缉拿归案。在这段较量的日子里,腐败分 子宋某靠赃款乘波音飞机随处跑,住高级公寓、宾馆,吃高档美食……而我 们的检察干警因经费困难,只能坐火车硬座、长途汽车来回奔波,住的是地 下室招待所,吃的是街头小摊上的食物。有的干警父母年老多病,竟数十天 不能回家照料。
为了更好地发挥渎侦工作对经济建设的服务作用,菏泽市检察院渎侦局 1998年在查办该市国税局税务专管员黎某因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增值税流 失数十万元案件时,针对少数税务人员工作中存在的同样问题,举一反三, 集中开展了对税收征管中渎职犯罪的查处和预防工作,成功地立查了3起税 务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带出偷税案件2起,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百万余元。 (摘自《山东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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