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企3千万购豪宅 领导层每人1套引争议 |
2002年4月9日 |
赵南坚 陈作成 李有祥 谭耿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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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报记者收到广州轻出集团有限公司“一群普通职工”的投诉信, 信中说,今年春节,他们公司的领导及部门正职,以赶不上房改“末班车” 为名,用“奖励房”的形式,人手一套房入住广州市区地王豪宅(仅有一名 副总经理因担心出问题没要),个别还未搬入的也正在密锣紧鼓地进行装修。 个别员工登门造访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时,目睹这些豪宅所处地段之便利及 装修之豪华,无不震惊。
购豪宅23套最高一套价值250万元
此事记者在去年初就接到投诉,但由于分到豪宅的人大部分尚未入住, 有关房产商也不愿意提供资料,使调查无法进行。今年春节前再次接到投诉, 记者旋即进入角色。由于这23套房子的主人大都已经赶在今年春节前入住, 证据确凿,使采访有了重大突破,并使该公司的负责人不得不向记者承认: 该集团公司于2001年1月11日之前,共购商品房23套,其中北京南 路的北京大厦5套,珠江新城星汇园9套、远洋明珠1套,文德南路爱家园 3套,五羊新城颐景轩2套,东湖西路龙湖大厦1套,大沙头辉煌大厦1套, 二沙岛棕榈园1套。共用资金2632万元以上,平均每套价值为115万 元,据说最高一套住宅价值达到250万元,关门面积超过150平方米。
住豪宅领导原来全部分有房改房
据投诉者反映,搬进或分到这23套豪宅的部门以上领导原来全部都分 配有房改房,全部都达到职务所规定分配房改房面积的下限,超过上限的也 不少。董事长卢业干房改房的地址是医国后街91号703房,他现在搬进 了能观看“无敌大江景”的颐景轩,地址是颐景轩江月路17号一栋 2501房。有关颐景轩的资料称,颐景轩是由两幢32层瑰丽豪宅组成, 内有迷你高尔夫球场、空中泳池和国际标准网球场、篮球场,小区内还铺设 高速网络。单价为每平方米8900元起,送全屋空调及豪华装修。
总经理郭建华的房改房在天河南二路六运五街9号602房,现在他搬 进了地处二沙岛的棕榈园,地址是棕榈园春晓街15号102房。据资料介 绍,棕榈园具有南加洲的风情:澄黄外墙、精致园林、古钟楼、喷泉雕花墙、 露天太阳椅……棕榈园的销售情况:内部认购期间3个月内销售了1.8亿 元,每平方米均价过万元。
此外,副总经理宁丽丽,房改房在犀牛尾村70号601房,现搬进了 颐景轩江月路17号二栋3001房。工会主席施华山,房改房在越秀南路 44号之一401房,现搬入了东湖公园对面的龙湖大厦……
职代会上没有一般职工身影企业花巨资火速购房
投诉者还反映,这批豪宅是在2001年1月,这23名公司领导和部 门正职突击看房子,看好后再用公司的资金进行购买的。购买后,还开了一 个象征性的职代会,代表中这23名购房者占大部分,如办公室主任,投资 部经理,工会主席,人事经理,党办,计生,就是没有一般职工参加。该集 团领导没正面回答是否有职工参加这个分房的职代会的问题,只是向记者出 示了一份《公司本部职工代表全体会议关于<职工住房奖励性分配调整方案 >的决议》,决议称:“我集团公司近几年业绩显著,出口和经济效益稳步 增长,但集团公司前几年因全力以赴,对付亚洲金融危机,错过了房改“末 班车”。如今在有条件情况下,购置部分商品房,以个人和企业各负担一部 分的方式解决遗留问题,以资激励各级骨干和职工。经全体职工代表讨论, 一致同意和通过《职工住房奖励性分配调整方案》。”该集团公司负责人还 解释说,所谓错过房改“末班车”,不是没有给职工分上房改房,而是没像 其他单位那样,给职工分上最好最新的“房改房”,所以才想到以奖励为名 购商品房进行分配的办法。该集团公司负责人还口口声声说,此举得到上级 领导的认可,但就是拿不出任何认可的凭据。
集团公司负责人还向记者解释:本次住房分配调整不是福利性分房,是 企业性质的一次奖励性的分配和调整,坚持按贡献大小安排的原则,坚持个 人与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分到这批豪宅的部门以上领导要按房改房面积的 价格翻倍交纳费用。
分配豪宅连串问题接踵而至
这23套豪宅分下去,在该公司内部引起轩然大波。集团公司部门正职 以上领导分到了这23套豪宅后,他们原居住的房改房便依次往下调整给职 工,结果是许多职工“虚不受补”。一方面他们要住比原来房改房面积大的 房子,需要交纳更多的钱,有的由于大大超过他们职务所规定的上限,超过 部分要按当地商品房价格来计算,这样他们的调房负担就重了。另一方面, 据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也意识到这样做不妥,因此不敢到广州市国土 房管局办理有关的房改房变更手续,这样一来,分到住豪宅的人腾出来的房 改房的职工就拿不到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这样一来,有的分到腾出来的房 改房的职工即使拿到更大更好的房子也不敢要,要了的职工也感到没保障。
这23套豪宅没该集团公司离退休人员的份,引起了他们强烈不满。于 是,该公司领导给离休人员每人1万元、退休人员每人5000元的“住房 补贴”。
住房周转金购豪宅?职工认准购房资金本是可分配利润
这次购买豪宅近3000万元的资金,集团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说是该 公司历年积累下来的所谓“住房周转金”。对此,该公司进行投诉的“一群 普通职工”说:这笔款是公司的积累,是全体职工的可分配利润,根本不是 什么住房周转金。
这“一群普通职工”还问:该公司的职工住房一直很好,也搞了房改。 如果说真要解决住房,为什么这23套豪宅全部在地王楼王买,而且东一套 西一套呢?而且,为什么这23套豪宅不列入“福利性分房”,而搞“奖励 性”,“有偿分配”来分房呢?而且,购23套豪宅的钱,可以购买更多更 好的经济适用房,使更多职工受惠,集团公司领导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有关部门:此举违规,容易造成盲目攀比
记者就国企领导层人获一套豪宅的做法是否有根据这个问题走访了省有 关部门,该部门认为他们未对事件作调查不便发表意见,但可以提供有关的 精神和规定,其中粤府[1998]82号《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 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新建(经批准立 项的项目除外)或购买商品房进行换购或补购住房。
该部门还提供了由省纪委、省建委、省房改领导小组等单位于1998 年4月29日联合发出的《关于严禁违反规定突击分房和低价出售公住房问 题的紧急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用公款为领导干 部购买商品住房的,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申报表》中须有其主管部门 和审计部门对资金的审查意见,计划部门的审批意见,并附上购房协议或意 向书,方可到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购房手续。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擅自用公 款为领导干部购买商品住房的,一律不准入住,已入住的要限期迁出。第三 条第二款规定: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购买下列类型的商品住房:单家独院 (户)的商品住房;装修标准超过省建委《关于调整城镇住宅装修标准的通 知》(粤建设字[1991]007号)规定标准的商品住房;房价包含赠 送电器、家具等物品的商品住房。
该部门肯定,国企领导住房除极特殊情况之外,都属以上精神及规定所 管辖的范围。
记者还走访了广州市房改办的一位领导,他表示,广州市在房改的过程 中,也曾出现过个别单位购买商品房进行房改的现象,但由于这些单位购买 的都是经济适用房,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解困,这种情况他们一般从轻 处理。像广州轻出集团公司这样的情况,他们闻所未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的是,该集团公司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既然你这家国企领导人可以集体 住豪宅,为什么其他就不可以呢?这样盲目攀比的现象就可能出现,不利于 反腐倡廉。
南方日报 200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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