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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超級反斗追女仔

說到讀書,當然是由幼稚園開始,但我對幼稚園生活印象並不深刻,很多事都已忘記了,唯一最記得的是自己在那時已開始「追女仔」,那個女仔是短頭髮的,至於名字我則不記得了,印象最深刻是當時我拿走了她的水壺,氣得她在課室裡追著我來罵及嚷著要取回的情況,真的是十分好笑。 接著,在「喇沙」小學讀一年級,由於年紀小小已經很頑皮,加上那間學校的校規很嚴,所以我經常會被老師罰,所以老師總向我爸媽告狀:「霆鋒雖然是個很聰明的小孩,但可惜有時實在太頑皮了。」除了經常被人處罰外,其實我在學校也有些貢獻。可能我對音樂有點天份,所以雖然只是小一,但已加入學校的音樂隊,主要負責「喳喳」,還記得六年級的哥哥、姐姐舉行畢業禮時,我還有份上台表演呢! 不過,說到在「喇沙」最驚險及最有趣的事,則不是在學校裡發生,而是關於褓母車的。還記得當時自己每天都做同一件事─上黃伯的褓母車,於是那天放學後,我沒有上褓母車,而是一個人由「喇沙」開始到處逛。直至近七點,感到累了,才發覺自己不會回家,於是我就走去我妹妹讀的那間國際學校,不知為何我竟然曉得這麼做。結果我上了我妹妹的那輛褓母車回家。回到家,當然少不免要受到懲罰,晚上我就被媽媽痛打了一頓,她還趕我出門口罰站了兩個鐘頭。雖然如此,但我沒有後悔做這件事,反而覺得很開心,因為自己六、七歲就可以一個人過馬路和逛街,那份刺激感,真的非筆墨所能形容。 讀完一年級後,由於父母不希望我背負著他們的知名度在香港繼續學業,受別人過度的注目及留意,於是他們就把我送去加拿大讀書,希望我可以過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在一個正常環境下成長。


霆鋒自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