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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不想回家的日子

我是一個喜歡和朋友在一起多過與家人在一起的人,這可能與家裡人少有關,爸媽經常因工作要回香港,只有妹妹及傭人在家中陪我,所以比較冷清,總令我覺得沒有親切感,所以在那時我經常都不想回家。難得在六年級時可以在學校寄宿,這對我來說,是最好不過的事。我還記得以前我們很喜歡在半夜三點時,在宿舍內煮公仔麵吃,那些無憂無慮的生活,與現在常要為工作忙碌,還往往被傳媒的追訪壓得透不過氣。回想起來,格外令人懷念。現在我這些好友仍在加拿大讀書,不知道沒有我之後,他們的生活又是怎麼樣的呢? 除此之外,寄宿也培養出我的獨立性,因為起居飲食都要自己照顧自已,還有很多事情也需要我獨自處理,這些難得的訓練,令我不再依賴別人,對我日後出外到日本受訓有莫大的幫助。 可能是我性格好動的關係,所以在眾多學科中,體育科的成績往往最好,我更曾入選過籃球隊,而其他擅長的運動則有游泳、網球、田徑等。至於問到有沒有奪過獎牌嘛?這個當然是少不免啦!而且成績更經常上BC省紀錄呢!例如我們4X100接力,就只是差0.06秒便可以破BC省紀錄。此外,跳高方面,我就取過BC省第三名的成績。 而說到我最討厭的科目,相信非歷史莫屬了,我不明白,歷史就是已過的事,理應同現在沒有甚麼關係,幹甚麼還要讀呢?實在令人費解。到十年級,回來香港讀書,進入了香港國際學校,但只讀了半年,原因是當時我回來後,馬上受到傳媒的注意,報紙上經常有我的報導,因而引起了校長的反感,他甚至曾當面問過我一句:「你現在究竟是做明星,還是做學生?」不過最令我難堪是,某周刊說我經常和別人打架,又說我是黑社會份子,更過分的是刊登了校長的相作封面,大大損害了學校的聲望,為免繼續影響學校,我只好決定退學,暫時離開這片是非之地,飛到美國鳳凰城繼續我未完成的學業。


霆鋒自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