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章
第八章 包裝下的飆車狙擊手
相信大家都上過作文堂,也曾經寫過一篇題目為「我的志願」的文章。雖然我自小便在國際學校讀書,沒有寫過這樣的文章,但同樣地,我小時候也有自己的志願。 我的志願就是當設計師,因我很喜歡幻想和創作,所以當設計師正好符合我這個興趣。但在美國接觸過音樂後,才令我的志向改變-希望以音樂工作作為我將來的職業,所以我決心當歌星。雖然如此,但我並沒有忘記自己仍喜歡設計,故此入行後,我的形象便由自己一手包裝,藉此滿足自己。 除了設計後,我還有一樣興趣,就是汽車。自小,我便對車愛不釋手,不論真車、模型車,甚至汽車雜誌,我都很想擁有。年紀輕輕的我,十四歲時便已經駕「大膽車」。十六歲時,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去考車牌。到現在為止,很幸運,並沒發生過意外,唯一一次是於去年十二月在加拿大,我駕了朋友的車子,當車泊在街旁的時候,忽然隨後有輛汽車撞過來,之後更是四車相撞。我的車子被夾在中間,自然是損毀不堪。雖然事後我的朋友並沒有怪我,但最終我還是有賠償他。 由於香港要滿十八歲才能考車牌,所以回來工作後,我很久也沒有嘗過駕車的樂趣,唯有等待明年夠十八歲後,便第一時間去考車牌。還記得初初駕車時,很喜歡駕快車,因為我愛那份刺激感;但現在則不會了,有機會自己買車的話,我會選擇一些傳統古典汽車,至於顏色方面,最好便是黑、白、銀三色。
霆鋒自傳